近日,为进一步做好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推动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达州市达川区率先出台《关于推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适应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的新要求,顺应军人军属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秉承体现尊崇激励的政策导向,更好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体现区委、区政府对军人军属的关心关爱,逐步建立健全优待政策体系,在全区营造热爱国防、拥军优属的浓厚社会氛围,推动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意见》明确,优待内容共七个方面,分别是荣誉激励、生活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教育优待、文化旅游交通优惠、其他社会优待。部分优待措施均是首次提出,属全市首创,例如:为当年度荣获二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家属提供健康体检服务;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考录、公开招聘时,随军家属不受常住户口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区属企业招录时或有关单位组织退役军人服务机构人员、社区工作者、公益性岗位等招聘时,应当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随军家属进行招聘,并结合实际,适当放宽年龄、学历等条件限制;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地方公办幼儿园或者普惠性幼儿园,可以在本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父母居住地、部队驻地入学,在区内根据监护人意愿“点单式”优先安排学校就读。
《意见》强调,优待政策要坚持现役与退役衔接、优待与贡献匹配、关爱与管理结合、当前与长远统筹的基本原则。
《意见》要求,军地各职能部门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社会力量要积极参与,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优待工作大格局。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各项优待工作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