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杨柳街道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柳街道
发布日期: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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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杨办发〔2023〕12号

各村(社区)、办事处各中心(办、所)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达川乡振发〔2022〕128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经办事处研究决定,特制定《杨柳街道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31日


杨柳街道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推广村级组织依法自治事项、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等清单制”要求,依据《达州市达川区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达川乡振发〔2022〕128号)精神,结合我办实际,制定了如下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23年,我办选择两角村和雷音铺村推行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工作;到2025年底,在认真总结试点做法,清单范围内容持续扩展,自治清单、协助清单、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其他特色清单(证明清单、服务清单等)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工作效果更加明显。

  二、工作内容

  (一)科学编制清单内容。村(社区)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组织梳理编制村级组织事务清单、村级组织协助政府工作清单、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其他特色清单,制定操作流程,明确办理要求,建立监督评价机制,提升乡村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体内容可参考四川省民政厅、组织部等四部门印发《关于建立城乡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备案制度的指导意见》(川民发〔2021〕48号)关于城乡社区依法履职、协助办理、负面事项三类指导清单。

  (二)完善监督评价机制。明确清单事项的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方式等,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监督的监督体系。健全公开制度,公开清单内容、运行程序、运行结果,实现公开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评价机制,把农民群众评价作为清单运行实效的重要依据。

  (三)建立健全配套措施。加强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农村党群服务中心、“党建 ”邻里中心、服务信息平台等硬件和软件建设。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制度,对下放给基层组织承担或协助的事项,明确下放权限、经费来源,确保各项保障与工作任务相匹配。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扩大智能化服务平台在乡镇和村的覆盖面,提高为农服务效率。加强干部素质能力建设,建立正面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三、实施步骤

  乡村治理清单制分三个阶段推行。

  第一阶段:2022年底,动员学习,组织街道干部好、两角村和雷音铺村开展清单制试点实施方案学习区级试点文件精神。

  第二阶段:2023年,两角村和雷音铺村作为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示范村,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形成示范。

  第三阶段:2024年,纵深推广乡村治理清单制应用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杨柳街道成立了推广运用乡村治理清单制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清单制方案设计、统筹推动、组织协调、问题解决、督查考核等工作。各村要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并制定清单制实施细则,并指定一名专人负责村民清单制的记录、归档等工作。

  2.业务指导,不定时邀请区级相关部门来我办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清单制作为减轻村级组织负担、创新乡村治理方式的进行指导。办事处乡村治理清单制试点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纪监委、组织、农业农村、民政、司法、行政审批、乡村振兴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工作指导,根据工作需要编印工作指引、问答手册等,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二)依法依规编制清单。坚持从实际出发,分类实施、有序推进。编制清单过程要依法依规,确定清单内容须遵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全面、规范,防止通过清单将部门摊派任务制度化。清单编制不求大而全,关键要突出解决问题。编制中,要广泛发动农民群众参与,自觉接受农民群众监督,确保清单内容符合农民群众意愿,维护农民群众民主权利。附件的清单内容仅作为参考,村(社区)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三)推动清单规范运行。对清单事项、调整程序、落实执行、监督考核、保障措施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推动清单制运行“有章可循”。编制清单事项流程图,明确清单名称、运行流程、法律依据等,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印发流程图手册、村委会公示等途径,让群众心中有数、按图办事,干部心中有戒、照单履职。

  (四)强化宣传引导。街道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深入总结推广在乡村治理中运用清单制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经验的辐射带动引领作用,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乡村振兴办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将试点村(社区)清单制实施细则制定、运行情况及典型案例及时上报区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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