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规范标准(试行)》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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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近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印发了《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规范标准(试行)》,现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和县级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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