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发〔2023〕64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按照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达州市达川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重点工作》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食品安全现状及工作实际,现将《2023年达川区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25日
2023年达川区产品质量抽样检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四个最严”为根本遵循,以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为目标,以发现问题为导向,努力提升食品安全、工业产品监管能力和水平,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突出问题导向。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重点指标、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突出风险管理理念,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舆情事件、质量提升等,深化数据分析利用。结合上一年度抽检数据分析研判情况,排查和化解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
(二)注重检管结合。充分发挥监督抽检对产品安全监管的支撑作用,实现抽检计划制定、组织实施、核查处置、数据分析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落实食用农产品、进口重点冷链食品(包括畜禽肉、水产品)、工业产品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监督检查和执法取证工作,以提高监督抽检的有效性。
(三)坚持合理分工。坚持统一制定抽检计划、统一调度抽检任务、统一数据分析利用,强化区局与各市场监管所抽检监测工作有效衔接,覆盖城市、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质量发展等不同业态。
(四)严格规范实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范开展抽检工作。监管单位与抽检机构密切配合,明确抽检职责分工,注重衔接配合,做到程序合规,环节相扣,实施有序。切实加强抽检质量控制,将问题发现率作为考核承检机构能力水平的重要指标,全年抽检工作问题食品发现率原则上不得低于6%。
三、普通食品监督抽检工作任务及实施
全区普通食品监督抽检任务共计280批次,具体安排如下:
(一)食品生产环节
1.抽检数量:全区食品生产环节共抽检20个批次。
2.检验项目:检测的重点指标为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等。
3.抽检品种:重点抽查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酒类、糕点、熟食品(奶茶、烧腊)等产品。
(二)食品流通环节
1.抽检数量:全区食品流通环节共抽检120个批次。
2.检验项目:检测的重点指标为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等。
3.抽检品种:重点抽查薯类和膨化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方便食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调味品、饮料、罐头等产品。
(三)餐饮服务环节
1.抽检数量:全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共抽检140个批次。
2.检验项目:检测的重点指标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致病性微生物污染、化学危害物质污染、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等。
3.抽检品种:重点抽查食用油油脂及制品、豆制品、米面及制品、肉制品(自制)、水产及水产品、蔬菜制品、复合调味料(自制)、餐饮具、酒类(餐饮单位自制)等产品。
四、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任务及实施
(一)抽检数量
2022年全区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600个批次。抽检项目为总局确定的必检项目,同时根据监管需要,确定不少于2个自检项目。
(二)检验项目
食用农产品抽检监测以发现农(兽)药滥用、残留等问题为导向,主要抽取辖区内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
(三)抽检区域及场所
重点对达川区域内的集贸市场、超市、商场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单位进行抽检,加强叶类蔬菜农药及禁用农药残留和畜禽肉、水产品禁限用兽药残留监测。
食用农产品和重点冷链食品监督抽检应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同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产品真实合法来源、储存条件等。
五、药品及日用化妆品
(一)药品
1.抽检数量:全区药品抽检30个批次。
2.检验项目:重点检测性状(颜色,形状等)、鉴别(通常用于中药,显微、薄层之类的)、检查(酸碱度、灰分等)、含量测定(主药的含量)。
3.抽检品种:重点中药材及饮片,中成药。
(二)日化产品
1.抽检数量:全区日化产品抽检20个批次。
2.检验项目:(1)微生物指标: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计数、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2)理化指标:铅、砷、汞等重金属,甲醇、甲醛、黄曲霉毒素、耐寒、耐热、磷酸盐、pH、水分含量等。
(3)毒性试验:鼠伤寒沙门氏菌/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
(4)安全性检测:杀菌剂、防腐剂、防霉剂和抗菌剂等化妆品功效:抗紫外线、保湿、美白等
3.抽检品种:重点抽查洗发水、化妆品、护肤类产品
六、工业产品
(一)抽检数量
2023年全区产品质量抽检任务66个批次。抽检项目为总局确定的必检项目。
(二)抽检品种
主要抽取辖区内销售的农业生产资料、建筑和装饰材料、学生学业用品、儿童玩具产品。
(三)抽检区域及场所
重点对达川区域内的集贸市场、专业销售门店。要求应由监管人员陪同抽样,同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进货查验记录、合法进货凭证、产品真实合法来源、储存条件等。
七、抽样要求
产品抽样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2022年四川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行。抽样单编号由系统根据编号规则自动生成。所有数据报送、核查处置、复检异议等工作均通过“国抽系统”完成。
(一)抽样区域和环节
抽样覆盖城市、农村、城乡接合部等不同区域。
(二)抽样对象和目标
应加大对餐饮企业食品原材料、工业产品和餐饮具的抽检,重点跟踪抽检不合格企业、品种和项目。尽量覆盖辖区内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鲜蛋等食用农产品。加大对小作坊、小食杂、小餐饮的抽检力度。
(三)抽样时间和频次
全年均衡完成抽检任务。季节性生产销售的产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在相应季节增加抽样量。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抽检频次,增加对以往检出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抽检频次。食品生产单位每次抽样数量不得超过3批次、食品流通经营单位每次抽样数量不得超过5批次、餐饮服务经营单位每次抽样数量不得超过5批次。
八、核查处置
核查处置单位领取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后,要及时送达至被抽样单位和产品标识生产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不合格(问题)样品涉及网络抽样,应将不合格(问题)样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材料送达至入网经营者、网络第三方平台和产品标识生产者。核查处置单位要按规定要求督促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通过“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及时填报核查处置工作进展,确保启动处置及时、产品控制到位、原因排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整改复查到位、通报移送到位。不合格检验结论表明可能对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在24小时内启动核查处置工作。
核查处置单位在核查处置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及时移送移交。对于一年内连续2次及以上检出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食品生产股、食品流通监管股、餐饮服务监管股要组织各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对其采取约谈等监管措施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九、工作分工
1.应急协调股负责本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上报工作;委托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负责进行抽样检测工作。
2.各市场监督管理所配合开展样品的抽样工作,执法大队、相关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不合格样品的后处置工作,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给相关业务股室。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配合,明确责任。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股(室)队要高度重视监督抽检工作,积极配合、明确责任,确保监督抽检依法、科学、客观和公正;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股室(队)要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全力配合抽检工作,共同确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严格程序,确保质量。食品抽样检验应当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开展抽检工作;抽样人员要严格按照食品抽样程序和准则购买样品,检验机构积极协助,加强技术支持,根据需要做好样品预处理,确保程序合法有效,结果准确可靠,并按照预定时限完成抽检任务。
(三)规范处置,严肃纪律。凡初验结果显示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收到检验报告的队、所应先行采取监控措施,及时通过责任约谈等方式,诫勉企业,并依法进行查处。凡最终结论显示为不合格的,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产品抽样检验信息发布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公布或者透露抽样检验信息,凡违反者将视情况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