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印发《达川区 2023 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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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人社发〔2023〕17 号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 州 市 达 川 区 总 工 会

达 州 市 达 川 区 工 商 业 联 合 会

关于印发《达川区 2023 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

现将《达川区 2023 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达州市达川区总工会

达州市达川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3 年 3 月 10 日


达川区 2023 年“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达州市达川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达川府办〔2021〕17 号),加强对企业的指导服务,促进企业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更好发挥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培育活动的示范引领作用,扩大创建培育活动的覆盖面,提高创建培育活动的实效性,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国家和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要求和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育目标

通过达川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共同行动,面向企业开展“点对点”指导服务,提高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水平,引导企业与职工树立“有事好商量、遇事多商量、有难题共同解决,有困难共同克服”的协商理念,培育“企业关爱职工,职工热爱企业”的和谐文化。力争 100%的培育企业成为用工管理合法合规的企业,在此基础上,80%的培育企业成为协商机制有效运转、职工工资正常增长、职工福利保障到位、企业文化健康向上、劳动关系双方合作共赢、共谋发展的和谐劳动关系企业。

二、培育对象

(一)培育企业数量: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 1 年以上的各类企业中选取 30 户作为培育对象。

(二)培育企业选取条件:

1.劳动用工管理、协商民主机制、和谐文化建设等方面有待提高的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中选取;

2.重点从用工人数超过 30 人以上的企业中选取,在所属行业有一定影响力、代表性的企业优先考虑;

3.成立时间不足五年的快速发展的民营企业、新业态行业企业、女职工占比超过 50%的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各占一定比例。

4.动员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园区、乡镇(街道)参与培育行动,确定新增培育企业,逐步打造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乡镇(街道)。

三、工作举措

(一)适时组织业务培训。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全区培育行动的组织实施,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能,要适时对拟培育的企业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

(二)开展企业用工体检。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组织三方成员单位,共同参照《达川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对培育企业开展劳动用工体检,查找企业存在的短板和差距,帮助企业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结合企业需求,三方成员单位明确任务分工,并研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个性化培育方案。

(三)加强“点对点”业务指导。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统筹对培育行动进行调度和督导。区人社局负责劳动关系领域政策法规解读、违规用工典型案例剖析等方面进行培训指导;区总工会负责工会组建、民主管理制度、协商协调等方面培训指导;区工商联负责企业诚信建设、和谐文化、协商协调能力建设方面培训指导。力争企业达到用工规范,民主协商机制健全、和谐共赢理念融入企业文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达到《达川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认定标准》。

(四)开展“面对面”服务。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建立联系包抓制度,三方成员单位分别明确包抓联系人,“面对面”服务培育企业。结合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引导企业与职工树立协商理念,指导双方就薪酬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安全等问题开展集体协商,提高企业的和谐程度。

(五)实施“一对一”帮扶。按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培育对象基础较好的企业结对其基础较差的企业实施“一帮一”模式,指导企业间签订“结对协议”,鼓励培育企业间开展深层次的交流合作,通过参观交流、经验介绍、共同培训等方式,共建和谐。

(六)评审验收创和谐。企业对照《达川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认定标准》先行自查、自评,向区劳动关系协调三方办公室(区人社局)自主申报,区协调三方办组织联合评审,对达标企业予以认定和公布。选树培育达标典范,根据国家、省、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命名”标准,积极推荐评比国家、省、市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命名,并通过不同渠道和有关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四、时间安排

(一)确定培育对象。2023 年 3 月底前,由三方成员单位推荐确定培育对象,培养对象上报企业信息,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地址、人员规模、从业人员平均工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邮箱。

(二)用工体检及业务培训。2023 年 4 月至 7 月底前,协调三方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对拟培育对象开展用工体检、业务培训和结对帮扶,研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个性化培育方案。

(三)评审认定。2023 年 8 月至 10 月底前,对照和谐劳动关系认定条件,验收培育成果,评审认定劳动关系和谐企业达标名单并对外公布。

(四)总结培育成果。11 月开展总结验收工作,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各成员单位报送培育行动总结,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将对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单位和特别优秀的培育企业通报表扬,通过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宣传,并向国家、省、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推荐。

五、工作要求

(一)夯实责任。要充分发挥三方成员单位职能作用,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各司其责、密切配合,推动培育工作按期保质完成。要充分挖掘可以依托的部门力量、社会力量,共同推动培育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调度。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按照分工加强对培育工作的调度和督导,并定期向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度,每季度提交工作情况简报,配合做好调研等工作。

(三)周密实施。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要落实责任分工,要加强与企业之间的沟通,重点对需要帮扶的企业提供支持,结合企业实际增加个性化培育内容,进行点对点培育,进一步了解企业在劳动用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的存在困难,制定有针对性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相关问题,提高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识,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

(四)强化宣传。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提高宣传频率,扩大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氛围。


附件:1.达川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2.《达川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认定标准》


附件 1

达川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名单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总工会              

区工商联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区商务局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区国有资产事务服务中心


附件 2

达川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认定标准

一、劳动用工

1.依法规范招用职工。

2.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程序合法、内容规范。

4.进行劳动就业用工登记,建立职工名册制度。

5.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

二、劳动规章

1.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职工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依法履行民主程序确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

3.劳动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应当公示或告知职工。

三、工资分配

1.建立以工资集体协商为主要形式的工资收入分配决定机制和工资水平调整机制。

2.合理确定、调整劳动定额或者计件报酬标准。

3.职工工资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提高相协调。

4.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1.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

2.加班加点管理规范,延长工作时间和支付加班工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依法执行休息休假制度,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

1.履行社会保险登记、申报义务,依法申报参保职工人数和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

2.依法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执行住房公积金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4.依法提取职工福利费,职工享受单位福利待遇。

5.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商业保险等。

六、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

1.建立健全多形式多层级劳资沟通协商机制,搭建劳资沟通协商平台。

2.依法建立集体合同制度,调整和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的权利义务。

3.完善监督检查机制,签订集体合同履行民主程序,并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七、劳动安全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提供安全生产条件。

3.注重职业卫生,组织职业危害岗位职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严格落实女职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措施。

4.按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八、职业培训

1.建立职工素质提升计划,将建设知识型、技术型、创新型职工队伍纳入企业发展战略和重要管理目标。

2.组织开展技能培训,支持职工学历提升。

3.保障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九、工会建设和民主管理

1.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工作机构并按时换届。工会组织依法取得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2.依法保障工会组织正常开展活动所需的人员、时间、场所和经费。

3.依法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公司制企业依法建立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并写入公司章程。

4.建立职工互助互济制度。

十、劳动争议调处

1.开展宣传普及劳动法律法规。

2.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

3.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

4.建立完善劳动关系预警预测机制。

5.及时有效调解劳动争议问题。

十一、企业文化与社会责任

1.强化企业诚信建设,体现合作共赢、敬业诚信、和谐发展的核心价值理念,企业文化在生产管理中有明确载体和具体体现。

2.加强职工文化建设,提供职工文体活动场所,开展职工人文关怀活动和职工文体活动。

3.保障职工身心健康。

4.企业和职工主动参与慈善捐助和社会公益事业,无损害企业形象事件。

十一、职工满意程度

职工对企业劳动关系状况综合满意程度。

十二、一票否决情况

1.不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2.拖欠职工工资。

3.未缴纳社会保险费。

4.未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未及时足额缴纳工会经费。

5.发生重大亡人事故、重大环保责任事故、重大质量事故、食品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

6.因企业原因发生重大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

7.年度内发生 3 宗以上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

8.评价认定或复核过程中发现有造假、作弊行为。

9.违规使用童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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