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04-20
点击数:人次

​  达川监发〔202351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按照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达川委办〔2021100号),经研究同意,现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调整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420


  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

  一、负责打击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成品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润滑油添加剂、车用尿素及假冒铅蓄电池等行为。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产品质量实施监督。

  责任领导:王玉成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监管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均为责任单位,以下不再表述)

  二、负责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对锅炉生产、进口、销售环节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或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王金

  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三、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原则上不再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大力推动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煤改气、煤改电。对已淘汰燃煤小锅炉进行回头看、头查,防止其死灰复燃。

  责任领导:王玉成、冉晓刚王金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发展监管股

  四、负责实施节能、低碳、节水、节地、节材、节矿和能耗、水耗、地耗等地方标准,推动制定化肥农药、燃煤、生物质燃料、涂料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产品、烟花爆竹及锅炉等产品的质量标准。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制定污染物排放、环境质量、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地方标准。

  责任领导:王

  责任单位:知识产权与标准化股

  五、负责监督管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负责督促使用单位对环境监测设备、仪器、仪表等进行计量检定。

  责任领导:王玉成

  责任单位:计量与认证认可股

  六、依法开展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和经营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塑料袋、含磷洗涤用品的监督检查,查处违规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

  责任领导:王玉成、唐甜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七、强化检验机构监管。加强检验机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制度,规范检验程序,提高检测数据质量。依法查处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篡改车辆环保检测参数等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王玉成

  责任单位:计量与认证认可股

  八、负责监督职责范围内相关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废物生态环境污染防治工作。

  责任领导:王玉成

  责任单位:计量与认证认可股

  九、加强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环保标准落实,严把市场准入关。

  责任领导:王玉成、王金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监管股、计量与认证认可股、知识产权与标准化股

  十、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干洗、广告业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的行业经营性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按职责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责任领导:王玉成唐甜周平权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股、市场与网络监管股、市场竞争监管股、民营经济发展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十一、负责依法打击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提供商品交易市场(场区)、网络交易平台等交易场所,以及发布广告的行为。

  责任领导:王玉成唐甜、周平权

  责任单位:市场与网络监管股、市场竞争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十二、负责对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垃圾产生、交付登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配合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油烟整治工作,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查处。

  责任领导:唐甜、冉晓刚

  责任单位:餐饮服务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十三、加强包括生态环境保护在内的企业信用信息管理。负责将相关部门推送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归集到企业名下,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责任领导:唐甜

  责任单位:信用监管股

  十四、指导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回收销毁过程中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防止环境污染;指导药品流通领域企业规范处置过期失效药品。

  责任领导:周平权

  责任单位:药械化监管股

  十五、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等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唐甜

  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十六、负责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销售场所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食品加工行业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

  责任领导:冉晓刚、周平权

  责任单位:食品生产流通监管股、市场与网络监管股

  十七、依法协助查处禁燃放区域内的烟花爆竹,并对该烟花爆竹质量进行检测和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对企业、商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告知,配合查处无照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责任领导:王玉成、唐甜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监管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十八、强化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按照标准不变、力度不减的要求,持续配合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动态清理整治行动,基本消除散乱污工业企业污染问题。

  责任领导:王玉成

  责任单位:质量发展监管股

  十九、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责任领导:王玉成

  责任单位:计量与认证认可股、相关股(室、队)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