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发〔2023〕49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加强2023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以下简称获证企业)证后监督管理,督促获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持续保证获证条件,现就开展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包括全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包括食品相关产品,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
二、监督检查时间安排
从2023年4月17起至2023年5月20日止。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强化日常管理。一是进一步摸排辖区获证企业数量。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认真摸排辖区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数量、获证产品名称、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状况等信息。二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获证企业档案。企业档案内容包括企业资质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明细(复印件)、监督抽查检验报告、监督检查记录等。通过建立和完善获证企业档案,实现对获证企业动态监管。
(二)强化监督检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市监发〔2021〕84号)精神,实施证后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应送达《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通知书》(附件1),重点检查企业证照、基本生产条件、重要原材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遵守生产许可证规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等内容,证后监督检查结束后,应及时汇总检查情况,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附件2),若检查发现问题,应填写《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附件3),提出整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检查记录表、整改通知书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企业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三)强化监督抽查。认真履行质量安全监督职责,将获证产品纳入《2023年度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组织开展获证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在监督抽查中不合格的,严格按照后处理程序开展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倒逼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大无证产品查处力度。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要加大对生产、销售无证产品行为的查处力度,杜绝无证产品流入市场。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场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获证企业后续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日常监管。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强化日常巡查,加强获证企业日常监管,严格查处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
(三)强化联动。此次证后监管,区局将与各市场监管所联动,确保获证企业监管工作落实到位。
(四)强化信息报送。在监管工作中,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区局质量发展监管股,保证后续监管工作有效实施。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