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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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府发〔2023〕88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

  现将《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达州市达川区平滩镇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理预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四川省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和《达州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境内发生的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严格制度,分级负责。严格执行沼气安全责任制、事故报告制、沼气生产工就业准入制等,把安全防范落到实处。在政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现场应急处置以政府为主,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能源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四)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坚持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配置、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

  三、预防预警

  (一)建立政府领导指挥、用户预警预防、专业队伍救援、专家咨询指导、社会参与救援的事故预防控制机制。

  (二)充分利用110、119、120、122和农村能源部门应急电话、沼气后期服务网点服务电话、沼气技术人员电话等,建立覆盖面广、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事故应急联动机制。

  (三)建立事故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利用广播、板报、科技赶场和发放安全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提高广大沼气用户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加快建立农村沼气服务体系建设,为沼气用户提供更便捷的技术管理服务和更细致的安全督导。强化安全监督检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

  (四)镇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小组接到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信息后,应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密切关注事态进展,做好应急准备和预警行动。

  (五)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农业局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及农能办报告;伤亡、失踪、被困人员有外国公民和台湾、香港、澳门地区人员的,要按相关规定通报外办、台办和港澳办。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级响应。造成2人及以下死亡和危及2人生命安全的农村户用沼气事故,镇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造成危及1人生命安全的农村户用沼气安全事故,镇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

  (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镇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小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应急救援小组赴事故现场处置。超过其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级部门启动预案实施救援。原则上,上一级应急预案启动后,下一级预案自动启动。

  (三)现场评估。根据需要,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对事故进行评估查找事故原因,评估事故发展趋势,预测事故后果,为制定现场抢救方案和事故调查提供参考。

  五、后期处置

  (一)按照镇政府的安排部署,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尽快消除影响,确保稳定。协助配合保险机构及时开展应急救援人员保险受理和受灾人员保险理赔工作。

  (二)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小组对事故抢险救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按有关规定上报。总结的主要内容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抢险救援过程、应急预案执行情况、采取的主要措施、善后处理结果、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等。

  六、附则

  (一)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和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免受损失和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二)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责任的。

  2.瞒报、迟报事故信息,影响事故应急救援,或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三)本预案由平滩镇农村沼气安全事故应急小组负责解释。

  (四)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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