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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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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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府发〔2023111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为扎实做好全镇布病、狂犬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兽医公共卫生安全,根据达川动防指办发【20233号达州市达川区动(植)物疫情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按照《四川省牛羊布鲁氏菌病控制与净化技术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做好人畜共患病防控对公共卫生安全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动物防疫职责,全力确保兽医公共卫生安全,确保全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人畜共患病疫情。

二、强化措施、落实责任。

(一)扎实抓好布病防控工作

1.开展摸底调查对本辖区内的牛羊养殖结构、数量、品种全部登记造册实行动态管理。

2.强化监测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对所有牛羊规模场(养殖大户)实行全覆盖监测,抽样数量根据存栏和10%的预估流行率进行确定,对散养户以村、社区为单位进行抽样监测,其中新引入牛羊、种用和奶用牛羊必须抽样监测,发现有阳性畜的场群应逐头检测,应重点关注历史阳性场点或有人感染布病区域。

3.规范处置阳性场点发现阳性畜的场群应逐头检测,同时认真开展流调工作并将阳性场点情况报告区畜牧发展中心,积极配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落实扑杀及监管措施,严格落实阳性场的定期检测、隔离饲养、限定区域放放等措施,直至全群监测结果为阴性后才可解除隔离措施。

(二)强化狂犬病防控工作

严格执行《狂犬病防制技术规范》的规定,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抓好全镇狂犬病的免疫工作。

1.各村、社区要逐户开展犬只摸底工作,准确掌握辖区内犬只饲养及免疫情况,加强免疫档案的管理。

2.抓好狂犬病的免疫工作,严格按照免疫操作程序科学免疫,免疫率不低于95%

3.加强犬只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合格犬只开展补免,确保抗体合格率达75%以上。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人员自我防护

各村、社区要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针对不同目标人群,因地制宜普及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知识,加强对动物养殖、畜产品加工、生产和贩运人员、兽医等高危人群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自我防护意识,为高危职业人群提供必要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卫生设施。

(二)进一步加强部门信息共享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与镇卫生院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人畜共患病的联防联控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强化日常监测信息与防控技术的交流合作,形成合力,确保实效。

(三)进一步加强信息收集报送

辖区范围内发现疑似人畜共患病,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及时报告,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及时、科学、规范处置疑似病例。各村、社区在325日前将犬只基本情况统计表交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四)样品检测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落实专人负责采样送检,按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33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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