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办、县府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办、政府办《关于对全县当前突出不稳定因素实行挂牌督办的通知》(达委办[2007]5号)精神,我局于07年1月15日专门召开局办公会议,针对涉及我局挂牌督办的案件进行了研究落实、包案定人,现将相关情况报告于后:
一、关于景市镇柳树湾村四组村民反映金刚煤矿采煤引发地质灾害造成当地民房不安全因素等问题,我局委托137地质队进行了技术鉴定,由景市政府负责解决,目前金刚煤矿与村民达成补偿协议,一次性补偿村民现金35.38万元,目前对房屋搬迁户正在选址定点。
二、关于斌郎乡烟山村反映炉子槽、二人桥、廖家沟煤矿地质灾害问题。根据县政府安排,该问题由当地政府负责处理,目前廖家沟煤矿与村民达成补偿协议进行了补偿,现已息诉。
三、关于斌郎乡何家村反映保康煤矿、新桥煤矿、碾子湾煤矿采矿引发地质灾害问题,目前由当地政府组织矿山企业与村民在1月20日前协商解决。若达不成协议,我局将根据达府发[2006]172号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之规定,责令矿山企业出资进行地质灾害鉴定后,再依法处理。
四、关于碑高池塘村反映拐耙沟煤矿引发地质灾害的问题,根据县政府安排,由安监局负责处理。
五、关于大风白果树村、工农村,亭子镇花园坝村反映银川公司采矿引发地质避灾问题,根据县政府安排,目前我局已委托283队作了地质灾害技术鉴定,由经贸委负责处理。
六、关于江阳两角村反映金刚煤矿采矿引发地质灾害问题,当地政府已解决好,目前已息诉。
七、关于河市机场建设临时用地占用河市镇昌红村、河龙村集体土地968.257亩,土地既没有征用,也未复耕等问题,一直由市政府每年按达市府[2000]233号文件标准补偿年产值,待今后条件成熟后再确定是否征用或复耕,目前我局无法无权解决。
八、关于襄渝二线沿线村民拆迁安置、土地赔偿等问题,目前没有发现突出问题。
九、关于修建金盘子电站征地拆迁中,下欠村民29万元安置金问题,该问题系达县申家乡龙光村一组征地补偿费49万元被刘兆忠携款潜逃造成,现县政府已垫付40万元,下差9万元,将在春节前付清。
十、关于河市镇昌红村2组等村民反映金盘子的遗留问题,市、县国土资源局于06年12月25日、26日到现场进行了调查,确有漏测土地面积的情况,我局于06年12月30日书面向县政府作了汇报,待批示后将迅速落实。
十一、关于失地农民要求按照相关政策落实待遇的问题,目前正在依法落实处理当中,未发现突出问题。
特此报告
二〇〇七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