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发〔2023〕47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深刻吸取攀枝花市众立实业有限公司“3.26”锅炉事故教训,彻底理清达川区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底数,消除安全隐患,按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要求(达市监函〔2023〕69号),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始终保持“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事故教训,真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来看待,把别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来整改,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做到隐患不查清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见效不放过,坚决防范和遏制特种设备事故发生。
即日起至6月底,全面摸排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特种设备底数,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底数清单、风险隐患清单、问题隐患整改清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特种设备行为。通过整治,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特种设备底数清楚、设备合法使用、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双重预防机制健全,使用单位应急处置能力普遍提升,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特种设备事故得到有效防范。
二、整治范围
全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的特种设备。重点是危险化学品老旧装置中达到设计使用年限工业管道、压力容器(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使用达到20年压力容器);化工成套设备工艺中的锅炉(燃油燃气、燃烧工业尾气、导热油和预热锅炉等);储存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高危介质的压力容器及其相连的工业管道,以及特种设备上的安全阀、紧急切断阀、压力表等重要安全附件及仪表。
三、工作重点
对相关企业进行“全覆盖、全环节、全链条、穿透式”摸底排查,深入开展风险辨识、隐患治理,彻底摸清特种设备底数和使用安全状况,问题隐患整改及时到位,实现“动态清零”。
(一)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市场监管所既要结合本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特点,顺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又要根据发现的问题隐患,对照法律法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内部规章制度,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链条倒查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各层级相关人员履行特种设备安全职责情况,查纠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根源性、深层次问题。以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履行特种设备安全职责为关键点,切实纠正主要负责人不懂、不会、不依法履职,特种设备安全第一责任悬空等突出问题,督促主要负责人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风险系数较高的重要特种设备及安全装置。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结合属地产业结构和特种设备使用实际情况,动态开展特种设备风险问题分析研判,聚焦涉危化品企业相关特种设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安全阀严重锈蚀卡死,紧急切断阀、压力表等重要部件失效,企业未开展压力容器、工业管道年度检查,未按操作规程启停设备,巡检维护不及时,监护使用措施不到位,使用未经注册登记、超期未检、检验不合格和报废特种设备等突出问题,切实从根本上消除问题隐患、从源头上预防事故发生。
(三)全面排查关键环节消除监管盲区。一是重点聚焦危化企业老旧装置中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锅炉、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或未规定设计使用年限、但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20年的压力容器,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督促企业落实检验或者安全评估、企业主要负责人同意使用,并履行使用登记证书变更手续。二是聚焦锅炉安全监管盲区。对燃油燃气、燃烧工业尾气等锅炉,应严格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燃气锅炉风险警示的通告》(2017年第2号)规定,燃烧器应通过型式试验,并符合锅炉制造企业规定的配置技术要求,锅炉使用单位不得私自改动和解列燃烧器运行控制程序。严查企业虚假标注锅炉设计正常水位水容积、额定压力、额定热功率等关键参数的违法行为,对其铭牌标注信息存疑的,应及时请技术机构协助判定。对有相关投诉举报的企业,有明显排烟、使用热水(或蒸汽、导热油)的场所,各监管所要高度重视并现场检查核实是否使用承压锅炉,做到应查尽查,不放过任何线索。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企业自查阶段。(4月10日-4月20日)
各市场监管所要及时将此项工作通知落实到相关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督促企业全面针对特种设备安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收集更新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清单和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清单,围绕建立运行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开展覆盖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整治。要针对不同类别风险特点,逐一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对严重事故隐患,要按照“责任制清单制销号制”的要求,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和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落实闭环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和事故隐患,要亲自过问落实整改,确保风险隐患得到有效化解。
(二)收集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特种设备使用企业情况。(4月10日-20日)
为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联系协调应急、经信、发改、交通等部门支持,共享信息,全面摸排掌握本辖区涉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名录库(附件1)。4月19日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将收集整理的涉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名录库报市局特监科。
(三)监督检查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
各市场监管所结合“铁拳”“强安”等专项行动,对设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企业开展全覆盖执法检查,采取“三带三查”(带着执法查、带着媒体查、带着专家查)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于企业检查中对工艺流程、设备界定不清等特殊情况,需要技术力量支援点,立即联系特监股,特监股报请市局特监科请求相应专家支援,组成专家团队,介入重点企业的排查检查。
(四)抽查检查和问题整改(4月21日至6月30日)
对企业自查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逐一建立台账清单,逐一整改销号闭环。对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问题隐患整改期间安全,整改完成前要采取临时管控措施确保安全。严防因隐患整治不及时而引发安全事故。期间,市局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企业摸排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措施,压实责任。坚持“企业主体、属地负责、检验机构技术保障和技术支撑”工作原则,深度推进涉危化品企业相关特种设备清理整治工作。要结合“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涉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底数台账、问题隐患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务必将各项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各项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以更高站位、更实作风抓好涉危险化学品企业相关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二)突出重点,靶向施策。各市场监管所要在全面清理整治涉危化品企业相关特种设备的基础上,以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动态管控为重点,在新、改、扩建项目中使用特种设备方面靶向施策,严查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和已经报废的,以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中规定的老旧装置和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利旧设备。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发挥“侦察兵”作用,利用熟悉当地情况和设备情况等优势,及时发现特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要求进行检验,超设计年限特种设备未按《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进行检验或安全评估等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隐患。
(三)强化协同,完善机制。要坚决摈弃长期不出事故滋生的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组织监察骨干和专业技术力量开展全面清理整治,充分发挥特种设备安全联席会议作用,积极争取应急、经信、交通等部门的支持,共享信息,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涉危化品企业全面提升特种设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要结合“铁拳行动”“护安2023”等专项行动,深化打非治违,综合运用警示约谈、集中曝光、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以安全执法的高压态势推动企业合法合规使用特种设备,切实守牢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各市场监管所在6月2日前将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清理整治情况(含底数台账清单、问题隐患清单、隐患整改清单)报送至局特监股。工作中遇到重大问题应立即报局领导。局特监股在6月25日前将涉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清理整治情况(含底数台账清单、问题隐患清单、隐患整改清单)进行汇总后报区安办,同时报送行业管理部门和市局特监科。
联系人:邓弘沂;联系电话:0818-7232356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