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3·30”、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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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森防指办〔2023〕21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重要指示精神,扎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常态化治理,确保不发生人为森林火灾,经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部署,决定全面开展“3.30”、清明节期间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督促指导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围绕“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聚焦成果,扎实推进常态化治理,坚决做到“两个确保”。

  二、督导检查对象和时间

  督导检查范围为达川区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从3月30日开始,到4月6日结束,全面开展督导检查。

  三、督导检查方式及内容

  督导检查组按照“四不两直”的要求,深入乡村、林区和农户,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抽查、查阅资料等方式,重点督导内容参照《达州市森林防灭火督导清单》(见附件),及时发现问题,推进整改落实,督促指导工作。各督导组将发现的问题,当日反馈至被督导单位。

  四、督导区域及分组

  由区森防指办公室成立2个督导组,每组成员3名,达川区全域开展森林防灭火专项督导检查。

  第一组督导区域:大树镇、万家镇、南岳镇、明月江街道、百节镇、赵家镇、双庙镇、景市镇、平滩镇、杨柳街道、翠屏街道、飞播站林场、西山林场、雷音铺林场

  组 长:饶平区森林防灭火专职副指挥长

  成员:王守洪区森防指办高级工程师

  肖加明区林防指办高级工程师

  第二组督导区域:大堰镇、赵固镇、桥湾镇、堡子镇、米城乡、虎让乡、渡市镇、罐子镇、龙会乡、石桥镇、石梯镇、管村镇、三里坪街道、铁山林场

  组长:曾凡硕区林保中心正科级干部

  成员:吴成俊区林保中心森林防护股股长

  杨川区林保中心林业工程师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督导小组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由组长所属单位负责安排车辆,对督导检查区域实行包干负责,按计划开展督导检查工作,每天汇总督导检查情况,报区森防指办公室。

  (二)及时发现问题。对照督导清单,逐项检查核实,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责任,填写督导检查表,并附整改前及整改后图片,实行闭环管理。各督导检查组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报区森防指办公室按照“两书一函”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其中的风险隐患问题要及时反馈被检查单位,并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达州市森林防灭火督导清单

  达州市达川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3年3月2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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