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桥湾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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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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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府发〔2023〕97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经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桥湾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桥湾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组织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发〔2023〕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目的意义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后开展的首次大型普查。此次普查将统筹开展投入产出调查,全面调查我镇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摸清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掌握国民经济行业间经济联系,客观反映我镇推动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等方面取得的新进展。通过本次普查工作,摸清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家底”,为建设中国式现代化桥湾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及范围

  (一)普查对象: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二)具体范围: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等。

  三、普查内容及时间

  (一)普查内容: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

  (二)普查时序安排: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普查准备阶段(2023年底前),组建普查机构,落实人员、经费、措施和责任,制定普查实施方案,开展投入产出电子台账记账、单位清查、综合试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两员”选聘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做好数据处理能力建设和物资保障等工作;普查登记及数据处理阶段(2024 年底前),开展普查数据登记、数据审核验收、数据质量抽查、数据评估发布和总结表彰等工作;普查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底前),开展普查年度国民经济核算、分析研究、资料汇编等工作。

  四、切实加强普查工作组织领导

  严格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统筹协调,优化方式,突出重点,创新手段,扎实做好经济普查工作。成立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普查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做好普查实施方案制定、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评估、数据成果发布、资料开发应用等工作,建立工作会商、数据资源共享、数据审核评估、重大问题反馈机制,服务和指导行业部门抓经济发展、抓普查质量,查全、查准、查实普查对象和经济总量,实现“应统尽统”。镇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职能、各负其责。各村要认真组织好普查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经济发展和普查责任体系、考核体系,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政策激励,提高普查工作质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普查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的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奖惩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发布普查数据。对在普查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等行为,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并加大通报曝光力度。

  (二)确保数据质量。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事前事中事后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和岗位责任制,完善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严肃普查纪律,坚决杜绝各种人为干预普查数据的行为。采用有效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的安全。配合国家和省级统计督察,适时开展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巡查、核查、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

  (三)创新普查方式。强化信息化手段在普查中的应用,建立税务、电力、市场监管、金融、统计等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搭建共享平台,实现部门行政记录和电子证照在普查中的广泛应用。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支持普查对象通过网络自主报送普查数据,科学、规范、高效推进普查工作。

  (四)强化宣传引导。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注重成果应用。充分开发和应用普查资料,创新开发机制、拓展应用领域、搭建应用平台,建立健全基本单位名录库、基础信息数据库和经济社会地理信息系统,做好普查报告,专题分析、课题研究等工作,充分发挥普查成果在党政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作用。

  (六)保障普查经费。镇财政足额保证普查工作必需经费,切实保障普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精心组织,确保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一)强化宣传引导。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标语、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明确普查责任。各村(居)委会主任、各单位负责人为本辖区经济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普查人员为直接责任人,要严肃普查工作纪律,自觉肩负起经济普查责任,实事求是,及时、准确普查、采集、统计相关数据及资料。镇领导小组、镇纪委将按照时间节点及阶段性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对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究。

  (三)严格考核。镇政府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社区)及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普查人员的经费与普查工作实绩挂钩考核。对工作得力,措施具体,效果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影响全镇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依纪、依规、依法处理。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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