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府发〔2023〕51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清明节即将来临,气温迅速回升,群众野外踏青、扫墓、上坟烧纸等活动大幅增加,火灾隐患加大,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切实抓好我镇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值班值守。各村(社区)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护林员要到岗到位,各卡点、重点区域安排人员值守、巡逻检查,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
二、强化宣传教育。为切实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各村(社区)要迅速开展森林防火集中宣传,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标语,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制度,普及森林防灭火知识,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大家鲜花、植树祭祀。
三、严格管住野外用火。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综合施策,强化措施,严格管住野外用火,要强化野外违规用火排查整治,持续加力,重点惩处在林内、林区边缘禁火范围内烧纸点烛、燃放鞭炮等违规祭祀用火问题,村组干部要全面到岗到位,加大巡查力度,对火灾多发地段、重点部位和坟墓集中区域要增派人员,看牢盯紧,确保万无一失。严惩违规用火和火灾肇事者,杜绝违规用火行为发生。
四、做好应急准备,科学处置火情。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要加大巡查力度,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疏散转移受火灾威胁群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调集足够专业队伍扑火,扑火力量不足时,要及时向上级申请增援,不得关门打火、贻误扑火时机,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贯穿扑火全过程,坚决守住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底线。
五、强化责任,严格追究。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工作人员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到岗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的要责成整改、并通报批评,对玩忽职守、失职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