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人民政府 关于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达川区罐子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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罐府发〔2023〕44号

各村、陈家社区、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支持农民农业生产,促进粮食增产增收,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工作。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为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农领发〔2023〕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严格执行“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政策。应以绿色生态为导向,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科学施肥用药、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措施,自觉保护耕地、提升地力。针对承包方土地流转、身份转变等出现的补贴对象和补贴归属问题严格按照川农〔2018〕16号文件要求执行。

  (二)补贴范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的核定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础,按排除法进行调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地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补贴标准由达川区根据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依据综合测算确定,全区统一补贴标准。

  (四)资金兑付。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补贴标准后,区财政部门将补贴标准和补贴资金上传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后,反馈给区农业农村部门,区农业农村部门点击审批系统两级资金公示,分别进行镇、村两级资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部门将2023年耕保补贴资金数据推送至结算系统,由财政部门在兑付系统中安排兑付。

  二、工作程序

  按照“组登记核实、村复核、张榜公示、镇级调查核实、区级审核、及时发放、系统录入”的流程,进一步规范补贴资金发放工作。

  (一)补贴面积确认

  1.小组登记核实。2023年3月25日前,各组登记核实结束,报村委、陈家社区复核。各村、陈家社区严格按照川农〔2018〕16号和川农业〔2015〕50号文件要求,以2022年各补贴户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为基数,组织逐户摸清、核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如实填写《罐子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登记表》(见附件1),各村民小组组成3人以上审核小组进行初核,通过召开村民小组大会确定,农户无异议后经农户、村民代表、组长签字认可上报村民委员会(陈家社区)进行复核。并确保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户办理了社会保障卡且能正常使用后。

  2.村级复核。2023年3月30日前,村级复核结束,由经办人录入惠农汇财补贴资金“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进行公示。由包片领导牵头,驻村干部、村主要负责人、纪检等人员组成复核小组,对《罐子镇XXX村2023年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到户核实统计表》进行复核,要逐户摸清、逐户核实耕地地力补贴每户的应补面积,不纳入补贴的耕地面积要进行核减,对补贴面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不得出现漏报、多报现象。导入系统进行公示,同时导出打印纸质版在村委会公示汇总表、分组汇总表,在本组公示到户补贴明细表,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导出打印纸质版分组汇总表、汇总表、到户补贴明细表并通过村民代表、组长等相关人员签字、出具公示无异议承诺书加盖村委会公章,上报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存档。

  3.镇级调查核实、公示。2023年4月15日前,完成镇级调查核实、公示。全镇11个村、1个陈家社区公示无异议全部提交后,镇经办人员登录“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电子政务外网),对村级报送的本批次到户补贴面积进行升序或降序排列,选取排序后的前20名和后20名导出列为必须调查农户,同时还要在每个村再随机抽取3户作为调查户;镇级调查核实人员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农业、村支两委、村民小组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调查核实要严格按照“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流程进行,调查核实表经被调查农户、调查组成员、村支两委和组长签字,并加盖各村委会公章后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留档备查。完成镇级调查核实、纠错和“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调查结果录入工作后,及时进行补贴面积镇级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审核。出具公示无异议承诺书、打印分村汇总表、镇汇总表纸质档都须经镇主要领导、农业和财政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分别加盖公章后会同面积到户明细表、分村汇总表、镇汇总表、公示照片电子档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并留档备查。于2023年4月17日前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并留档备查。

  (二)补贴标准确认

  根据区级调查核实确定补贴标准,报经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后,上传到“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

  (三)资金公示

  2023年5月15日前,收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后,区农业农村部门登录“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点击两级资金公示。镇经办人员打印出镇资金汇总表、分村资金汇总表在镇政府进行镇级公示,打印村级资金汇总表、分组资金汇总表在村委会进行公示,打印资金到户明细表在本组张贴公示,镇、村、组三级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村级出具公示无异议承诺书、资金到户明细表、分组资金汇总表、全村资金汇总表纸质档都须经3-5名社员代表签字、村委会签章后会同资金到户明细表、分组资金汇总表、全村资金汇总表、公示照片电子档报送至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存档备查;同时镇政府出具公示无异议承诺书、分村资金汇总表、全镇资金汇总表纸质档经镇主要领导、财政、农业部门等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会同资金到户明细表、分村资金汇总表、全镇资金汇总表、公示照片电子档一并报至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并留档备查。

  (四)补贴资金结算及兑付

  镇、村、组三级资金公示结束后,区农业农村部门登录“一卡通”资格审批系统将2023年耕保补贴资金数据推送至结算系统,由财政部门进行兑付。对信息错误兑付不成功的,及时联系农户进行纠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财政、应急、统计、农业等部门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负责补贴相关工作。各村、陈家社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合理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不折不扣落实补贴政策。组织补贴面积的申报登记、核实和张榜公示、信息的审核确认和录入及信访维稳等工作。

  (二)严肃工作纪律。在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七不准”,即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社会保障卡、不准借机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任何收费和债务、不准随意降低补贴标准、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违规向享受补贴农户以外的个人或集体支付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资金兑付时间。

  (三)加强政策宣传。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涉及千家万户,各村、陈家社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村村响、院坝会、微信等方式,对在家农户和在外务工农户宣传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方式、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做到政策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家喻户晓,为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和细化农村矛盾化解和处置突发事情的应急预案,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推进。

  (四)强化信息管理。各村、陈家社区要通过现有统计渠道,建立农业补贴信息管理档案,对列入补贴的农户逐户登记,立档管理,做到将补贴对象与耕地面积一一对应,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网络信息系统数据录入、报送等工作;负责组织所在行政区域补贴面积具体核实工作,汇总逐级上报镇农业部门。补贴资金发放实行镇、村、组三级公示制,公示内容包括每个农户的补贴面积、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数额等,公示责任主体均为镇、村,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应当充分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强化监督检查。镇政府加强监督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度,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政策实施全程有监督。对不认真履行职责、政策执行不力的要及时纠正,对骗取、套取、贪污、挤占、用或违规发放补贴资金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达州市达川区罐子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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