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府发〔2023〕44号
各村民委员会:
为巩固撂荒地综合整治成果,持续深入推进撂荒地整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开展耕地撂荒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台账等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闲置1年及以上未耕种的耕地(包括农户承包耕地和集体未发包的耕地)。目前已经整治撂荒耕地不再列入本次摸底调查范围。
二、调查时间
即日起至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台账及统计上报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要提高政治站位,在2022年的基础上,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安排精干人员,以村、社为单位,深入农户和田间地头,逐户、逐块开展摸底调查,详细登记撂荒地的位置、面积、类型、时间、原因等情况,严格区分农户承包地撂荒、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耕地撂荒、征而未用造成撂荒等类型,分级分类别建立信息台账,推动工作落实。
(二)详实填报数据。摸清底数是下一步综合整治撂荒地的基础工作和重要依据。各村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认真排查,详实填报《农户自行耕种承包耕地撂荒情况摸底调查信息台账》《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耕地撂荒情况摸底调查信息台账》《征而未用造成撂荒等情况摸底调查信息台账》《撂荒耕地摸排调查汇总表》,确保一户不漏、应报尽报,撂荒地信息台账准确无误。
(三)严格时间节点。各村要严格时间节点,不得拖延,要在3月28日前将《农户自行耕种承包耕地撂荒情况摸底调查信息台账》《农业经营主体流转耕地撂荒情况摸底调查信息台账》《征而未用造成撂荒等情况摸底调查信息台账》《撂荒耕地摸排调查汇总表》经村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并加盖村公章后报送到景市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以便下一步安排撂荒地综合利用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