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二○○七年元旦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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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元旦期间城市管理,现将元旦期间的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为1月1日—3日,共3天,12月30、31日不放假,1月4日正常上班。

    二、节日期间由各中队和协管办轮流值班,大队领导带班。各中队和协管办要做好值班期间的工作和人员安排,并报大队办公室备案。

    三、各股、室、中队负责人在节日期间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外出必须报大队领导。

    四、为保证节日期间安全,各股、室、中队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认真检查排除各种事故隐患;加强对车辆的管理,除正常值班车辆外,其余车辆统一停放在四大班子办公楼停车场,钥匙交办公室统一保管。值班驾驶员要注意行车安全,杜绝事故发生。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驾驶人员驾车,严禁超工作区域行车,违者,将追究带班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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