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殊食品经营环节风险防范清单及记录模板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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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川监发〔202336

各市场监管机关各股(室、队)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总局第60号令)等要求,进一步压实特殊食品经营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结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18号)相关要求,制定了《达川区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风险防范清单》及特殊食品经营企业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模板,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指导辖区特殊食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

  联系人杨小玲联系电话:13551416349

       附件:1.达川区特殊食品环节风险防范清单

                 2.XX公司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表(模板)

            3.XX公司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模板)

            4.XX公司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模板)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323

  附件1

达川区特殊食品环节风险防范清单

项目

要点

内容

1.开展特殊食品安全自查(检查)

1.1建立落实食品安全检查制度

1.应当建立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的动态管理机制,结合企业实际,落实自查要求,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要明确以下主要内容:(1)自查(检查)的内容、人员、方式、频次及记录方式等;(2)对自查(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要求;(3)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时,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的时限及程序要求;(4)其他需要明确的内容。

1.2日管控制度

2.食品安全员每日根据风险管控清单进行检查,形成《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应当立即采取防范措施,按照程序及时上报食品安全总监或者企业主要负责人。未发现问题的,也应当予以记录,实行零风险报告。

1.3周排查制度

3.食品安全总监或者食品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1次风险隐患排查,分析研判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研究解决日管控中发现的问题,形成《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

1.4月调度制度

4.企业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听取1次食品安全总监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当月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进行工作总结,对下个月重点工作作出调度安排,形成《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1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5.明确并落实以下主要内容:(1)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要求;(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培训、考核要求,记录培训和考核情况;(3)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与食品相关安全管理度人员,以及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及分工;(4)其他需要明确的管理要求。

3.许可证

3.1依法取得许可证并按许可内容经营

6.明确并落实以下主要内容:(1)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且许可项目与实际经营特殊食品类别一致;(2)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展经营活动;(3)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许可证正本。

4.进货查验

4.1建立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7.销售特殊食品查验并保存供货者的许可资质、产品注册证书或者备案凭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产品检验报告、进口产品检验检疫证明或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等材料。进货和销售记录能满足查验和追溯要求。注册或者备案凭证应与实际商品相符,且在有效期内。

5.标签标识

5.1标签标识

8.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相一致。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并声明本品不能替代药物

5.2中文标签

9.进口特殊食品应该有中文标签且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6.宣传及广告

6.1建立落实专区专柜销售制度

10.特殊食品不得与普通食品、药品混放销售。特殊食品设专柜(或专区)销售,并在专柜(或专区)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分别标明保健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专柜(或专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专柜(或专区)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黑体)。

6.2规范设置警示用语

11.保健食品标签设置警示用语区,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保健食品经营者在经营保健食品的场所、网络平台等显要位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消费提示信息。


6.3宣传声称

12.明确并落实以下主要内容:(1未发现通过健康咨询、宣传资料等任何方式虚假夸大宣传特殊食品;2)不得宣传声称婴儿配方食品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


6.4广告宣传

13.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应经广告审查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广告批准文件,并与批准内容相一致。不得对0-12个月龄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食品进行广告宣传。

7.网络销售

7.1网络销售主页信息一致

网络销售特殊食品的销售主页相关信息应当与产品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广告审查批准等信息相一致,销售页面刊载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禁止标志内容。

7.2规范设置网络销售警示语

网络销售保健食品的页面在显著位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网络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页面应显著标示请在医生或者临床营养师指导下使用;不适用于非目标人群使用;本品禁止用于肠外营养支持和静脉注射等提示用语。

8.临期食品

8.1下架

对距离保质期不足一个月的婴幼儿配方乳粉采取醒目提示或者提前下架等措施。

9.特定全营养食品

9.1禁售范围

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之外的经营者未销售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不得进行网络交易。

附件2

XX公司每日食品安全检查记录表(模板)

经营主体:                 食品安全员: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

检查结果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人

经营场所温度和闭光是否符合食品经营的管理规定




销售的特殊食品类别是否与许可证载明的类别一致




新采购的特殊食品是否查验供货商生产经营许可证、产品注册或者备案等资质证明




新采购的食品是否查验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文件




新采购的食品是否如实记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特殊食品经营场所是否设立专区专柜(货架),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药品是否存在混放,三类特殊食品之间是否存在交叉混放




特殊食品标签、说明书与注册或备案内容一致(只对每批新采购的)




特殊食品专区专柜(货架)提示牌的字体、颜色、大小符合要求(只检查第一次标识)




保健食品区标注警示用语




保质期不足1个月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否采取了醒目提示或提前下架等处理




经营场所的特殊食品广告是否与审查的不一致




经营场所的宣传材料是否存在功效夸大或者虚假宣传内容




销售人员是不存在虚假夸大销售的宣传语言




0-6个月婴儿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是否存在违规推销宣传的材料。




非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特定全营养食品。




附件3

XX公司每周食品安全排查治理报告(模板

时 间:          年      月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一、一周食品安全排查工作总体情况

二、本周已完成整改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隐患

三、未整改的食品安全风险问题隐患及整改方案

食品安全风险问题隐患及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时限、整改方案等。

四、其他情况

附件4

XX公司每月食品安全调度会议纪要(模板

会议时间:         年     月     

会议地点:

会议形式:现场会议视频会议

主要负责人:

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

其他参加人员:

会议内容:

一、上月工作情况

二、本月工作安排

三、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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