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发改审〔2023〕12号
达州市达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审批达川区石桥镇、罐子镇及明月江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达川国资司〔2023〕1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为补齐我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专家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达川区石桥镇、罐子镇及明月江街道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址:达川区石桥镇、罐子镇、明月江街道。
三、项目业主:达州市达川区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将石桥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罐子镇污水处理厂新建一座150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并新建主管网1公里、支管网2.3公里,明月江街道污水处理厂新建一座160吨/天的污水处理设施。
五、估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估算总投资313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专项资金、融资资金、企业自筹资金。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附表: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docx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