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减办〔2023〕1号
区减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推进我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建设,达州市达川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开展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工作大检查,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治理内容
全国自然灾害防治工作范围:灾害风险调查和重点隐患排查工程、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易受地震影响的重要房屋设施加固工程、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
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时间段安排在2023年3月上旬至6月底。
(一)自查自纠阶段(3月上旬至4月上旬)。各相关部门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达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达市减办〔2021〕8号)《达州市达川区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重点工程任务分工方案》,迅速组织开展集中自查,全面、客观总结本系统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成效、亮点(相关典型经验可单独列出)和不足,同时,对前期资料进行及时更新,为后期全市的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工作大检查做足准备。
(二)整改工作阶段(4月上旬至5月上旬)。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完善,并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特别是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保中心等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牵头部门是本次大检查的重点,要对本部门牵头的重点工程项目最新进展及实施成效进行认真梳理整改,并于4月20日将自查自纠情况、下步工作举措和风险隐患治理台账报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三)督导检查阶段(5月上旬至6月上旬)。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将于5月上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工作大检查,对我区灾害高风险区、重大灾害隐患点、严重受灾点、灾后恢复重建点、重点项目施工点等现场,采取座谈交流、现场查看、抽查检查、个别访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对典型问题进行曝光。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当前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性,狠抓责任落实,强化组织领导,行业牵头部门统筹好各自重点工程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行业牵头部门,共同扎实做好本次提升自然灾害防治大检查工作。
(二)强化问题整改。各行业部门针对本领域工作要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落实整改方案、时限和责任人,实行整改闭环管理,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措施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不决、重大风险拖延不改的要强化追责问责。
(三)加强信息对接。请各相关单位加强沟通协作,强化信息交流共享,共同开展此项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