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发〔2023〕24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促进养殖户减灾增产增收,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根据国家、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于2023年3月10日至5月10日、9月1日至10月30日,统一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当前,我镇面临病原污染面广、基础免疫不平衡、基层防疫力量薄弱、基础防控设施落后、违规调运时有发生、疫病输入风险高等不利条件,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养殖业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
二、明确防控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防控目标: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反弹,保持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在95%以上其中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全年保持在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确保全面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工作重点:全力打好非洲猪瘟防控持久战,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稳定控制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猪腹泻病、炭疽、山羊痘等其他动物疫病,严防牛结节性皮肤病、兔瘟Ⅱ型疫病输入。
三、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一)落实综合防控,严防非洲猪瘟
要按照属地责任、业主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健全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体系,持续开展好“大消毒、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持续做好疫情排查、泔水禁喂、调运监管、屠宰监管等各环节防控工作。
(二)做好集中免疫,夯实免疫屏障
要切实加强对强制免疫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升散养畜禽免疫密度,尤其是散养家禽免疫密度,严格执行规模养殖场按程序规范免疫,散养畜禽实施春、秋集中普免,常年补免,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应免尽免。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工作督促、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强制免疫密度和质量。
(三)开展消毒灭源,阻断疫病传播
在春、秋集中防疫期间,按照“两统一、两集中、两规范”(统一药物、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规范技术规程、行为准则)
的要求,要组建消毒灭源队伍,于5月1—10日、10月20—30日期间,对饲养场地及环境、屠宰场、交易市场,特别是历史疫点等重点区域开展一次集中消毒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各村(社区)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业主落实消毒灭源主体责任,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四)强化疫病监测,发布预警预报
各村(社区)要按照区动物疫病定点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畜禽主要疫病监测、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
(五)严格执法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各村(社区)要加强畜禽调运监管,严防外疫传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加强对畜禽养殖、经营、运输、加工、屠宰、储存等各环节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等动物防疫违法行为。
(六)加强应急管理,确保有备无患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要及时调整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应急队伍,强化应急物资和应急技术储备。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或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根据疫情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扑灭疫情,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四、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工作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到“五个必须”(必须召开会议、必须下发文件、必须落实责任、必须落实经费、必须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部署到位、组织发动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动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动物防疫人员、养殖从业人员业务技术培训,提升防疫能力;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确保人员防护、消毒免疫和应急处置所需;强化防疫人员的配备,做到有村社领导抓、有具体负责人组织实施、有专人落实。
(三)强化督查指导。各村(社区)要深入村社、养殖场等加强对春、秋防工作的督导,发现问题要责令整改,并跟踪问效。要加强动物防疫工作的检查、指导,并及时反馈。镇级单位将组成督查组对全镇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通过疫情扩散引起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的,镇纪委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报落实情况,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引起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的,镇纪委将严肃追责。
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