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审计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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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股室、经济责任审计分局:

    为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稳定,经研究,制定我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坚决执行上级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不打私毫折扣。

    二、积极响应国务院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动员令,积极参与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县域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配合县人民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三、健全信访工作机制、首问责任制,取信于民。对群众的上访、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做到事事有回音,无论问题能否及时解决,工作方式必须让群众满意,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克服“脸难看、门难进、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

    四、随时准备接受县人民政府安排,积极参加全县统一安排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为提高本单位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按照“平战结合、专兼结合、专业对口、指挥灵便、反应快速、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突发事件的处置。

    组  长:段善国

    副组长:覃才广、潘骏、李耀东

    成  员:段述芬、康庄、乐吉松、王国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潘骏兼办公室主任。

    应急队员名单:王国斌、乐吉松、李耀东、何刚荣、陈江涛、牟秉轩、兰江、杨传福、付洪奎、陈心平。

    六、每月召开专题会议,平时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对全局职工积极开展社会公众防灾、自救、互救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职工的危机意识,增强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

    七、利用一切可用方式,向全社会广泛宣传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危机和妥善处置、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重要性,以及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紧急避险的有关常识。

    八、县域内一旦突发公共事件,全局职工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随时听候通知,积极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

    九、本局职工有下列事迹之一,给予表彰和奖励:

    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中,组织严密,指挥得当,严防有力,奋力抢险,出色完成任务者;在危险关头,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抢救群众有功者;及时准确报送重大事件预警信息和动态信息,为事件处置赢得时间,成效显著者;为处置突发事件献计献策,成效显著者。

    十、本局职工有下列事迹之一,视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由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群众的上访、来信来访,处置不当的;在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事件情况,延误处置工作的;在处置突发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在紧要关头临阵逃脱的;挪用、盗窃、贪污抢险救灾钱款和物资的;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其他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

    十一、本预案原则上每年修订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变化,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及时进行修改和补充。

                       
达县审计局
 二〇〇七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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