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百节镇关于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暨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百节镇
发布日期: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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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府发〔2023〕21号

​各村(社区)、镇级相关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促进养殖户减灾增产增收,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根据国家、省、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2023年3月1日至4月30日、9月1日至10月30日,全镇统一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当前,我镇面临病原污染面广、基础免疫不平衡、基层防疫力量薄弱、基础防控设施落后、违规调运时有发生、疫病输入风险高等不利条件,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养殖业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

二、明确防控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一)防控目标: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反弹,确保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全年保持在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达100%,确保全面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全力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消毒灭源工作,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稳定控制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狂犬病、猪腹泻病、炭疽、山羊痘等其他动物疫病。

三、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一)落实综合防控,严防非洲猪瘟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牵头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扛牢乡镇(街道)属地责任、业主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健全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体系,持续开展好“大消毒、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持续做好疫情排查、泔水禁喂、调运监管、屠宰监管等各环节防控工作。

(二)做好集中免疫,夯实免疫屏障

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强制免疫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升散养畜禽免疫密度,尤其是散养家禽免疫密度,严格执行规模养殖场按程序规范免疫,散养畜禽实施春、秋集中普免,常年补免,确保强制免疫密度。坚持效果导向,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应免尽免。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工作督促、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强制免疫质量。

(三)开展消毒灭源,阻断疫病传播

在春、秋集中防疫期间,按照“两统一、两集中、两规范”(统一药物、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规范技术规程、行为准则)的要求,村(社区)要组建消毒灭源队伍,在4月20-30日、10月20-30日期间,对饲养场地及环境、屠宰场、交易市场、历史疫点等重点区域,开展一次集中消毒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同时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业主落实消毒灭源主体责任,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四)强化疫病监测,发布预警预报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进一步健全动物疫情监测网络,按照区动物疫病定点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畜禽主要疫病监测、动物流行病学调查。报区农业农村局要及时检测、公布免疫抗体水平,定期对动物疫情信息和监测、流调结果进行分析、评估,科学研判疫病风险和流行趋势,为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持。

(五)严格执法监督,规范经营行为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加强畜禽调运监管,严防外疫传入;加强畜禽屠宰监管,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强化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加强对畜禽养殖、经营、运输、加工、屠宰、储存等各环节监督检查,配合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非洲猪瘟疫苗、违法违规调运生猪等动物防疫违法行为。加强对百节高速公路出口非洲猪瘟临时检查站的监管,对进出口高速公路出口的动物及其产品做好验证查物和严格的消毒工作。对证物不符,无证运输、贩卖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及时上报查处。

(六)加强应急管理,确保有备无患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及时调整完善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培训演练应急队伍,强化应急物资和应急技术储备,保障应急所需。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和举报核查制度,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突发重大动物疫情,要根据疫情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和扑灭疫情,严防疫情扩散蔓延。

四、有序推进“先打后补”试点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先打后补”工作的要求,落实经营者动物强制免疫主体责任,提高经营者实施动物强制免疫的自主性和灵活性。鼓励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积极参与,并加强对“先打后补”试点养殖场的日常监督和免疫抗体监测,督促试点养殖场(户)履行强制免疫义务,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和试点病种,构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新的运行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做到及时召开防疫工作会议,强化落实责任,督促检查到位,确保工作部署到位、组织发动到位、防控措施到位。

(二)强化技术、物资和人员保障。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广泛宣传动物疫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加强动物防疫人员、养殖从业人员业务技术培训,提升防疫能力。切实做好防疫物资储备,确保人员防护、消毒免疫和应急处置所需。强化防疫人员的配备,保证基层村级防疫人员专人专责。

(三)强化督查指导。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兽医站)要深入村社、养殖场等加强对春、秋防工作的督导,发现问题要责令整改,并跟踪问效。镇政府将组成督查组对全镇防控工作进行督查,通报落实情况,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不力,造成疫情扩散引起严重后果或引起重大动物卫生安全事件的,镇纪委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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