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县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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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管理所、辖区内采矿权人:

    根据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全市非油气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办[2006]113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管理所及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矿产资源基础报表”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加强对矿山企业填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统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填报及时。

    二、《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以采矿许可证为单元实行一证一表制填报,不合并填报:

    (一)、凡在省国土资源部门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由矿山企业自行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地勘单位按填报制度要求填报一式四份,于2007年1月20日前报县局审查合格后报市局审查。

    (二)、凡在市、县国土资源局办理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由各管理所组织在县局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统一填报一式四份(矿山企业也可委托地勘单位填报),于2007年1月20日前报县局审查合格后报市局审查。

    三、对于不按时参加矿产资源统计基础报表工作的采矿权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及《县(市)级矿产资源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请各采矿权人高度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2006年度的矿产资源统计基础报表工作。

    四、矿产资源统计基础报表工作,是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之一,请各管理所务必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2006年度固体矿产资源统计基础表》

          2、矿山企业花名册

       3、达市国土资办[2006]113号文

                                   

 

                              二○○七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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