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各村社设立交通检查点和劝导员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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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府发〔202332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加强景市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落实和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我镇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增强“红线”意识,并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监督管理原则,减少监管执法层级,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各村社设立检查点和劝导员。

镇交管办不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村社道路。各村(社区)必须设立2名交通劝导员,在本辖区内三岔路口和办公室设置劝导点进行长期性劝导工作,镇交管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景市镇各村社区交通劝导执勤点明细表

序号

执勤点

具体位置

涉及村庄

备注

1

大垭社区

石板至大垭路段入大垭场镇口

大垭社区、柳树湾村、寨子村


2

洞山寺村

洞山寺村办公室

洞山寺村


3

文家场村

文家场村办公室外大公路边

文家场村


4

一佛村

一佛寺前岔路口

一佛村、白阳坝村、高板桥村


5

皂角村

金家坝场镇入口

皂角村、拱桥坝村、胭脂湖村


6

高庙村

高庙村与平滩交界处

团田坝、高庙村


7

茶园寺村

新农村

茶园寺村


8

金龙社区

金龙社区场镇入口

金龙社区


9

中心社区

中心社区转盘处

中心社区


10

团田坝村

团田坝村办公室前三叉路口

团田坝村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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