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交通检查点和劝导员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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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府发〔2023〕3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部门):

为切实加强景市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落实和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我镇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增强“红线”意识,更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监督管理原则,减少监管执法层级,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各村社设立检查点和劝导员。

镇交管办不定期检查辖区内的村社道路。各村(社区)必须设立2名交通劝导员,在本辖区内三岔路口和办公室设置劝导点进行长期性劝导工作,镇交管办将不定期进行抽查。

 景市镇各村社区交通劝导执勤点明细表

序号

执勤点

具体位置

涉及村别

​备注

1

大垭社区

石板至大垭路段入大垭场镇口

大垭社区、柳树湾村、寨子村

 

2

洞山寺村

洞山寺村办公室

洞山寺村

 

3

文家场村

文家场村办公室外大公路边

文家场村

 

4

一佛村

一佛寺前岔路口

一佛村、白阳坝村、高板桥村

 

5

皂角村

金家坝场镇入口

皂角村、拱桥坝村、胭脂湖村

 

6

高庙村

高庙村与平滩交界处

团田坝、高庙村

 

7

茶园寺村

新农村

茶园寺村

 

8

金龙社区

金龙社区场镇入口

金龙社区

 

9

中心社区

中心社区转盘处

中心社区

 

10

团田坝村

团田坝村办公室前三叉路口

团田坝村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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