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关爱学生行动的实施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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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厂矿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春节前开展“送温暖”惠民行动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06〕96号)精神,结合达县教育实际,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以“扶贫助困,爱心教育”为主题的关爱学生行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开展关爱学生行动的目的意义
“资助贫困学生,关爱留守学生”是“送温暖”惠民行动的具体体现,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需要,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关爱学生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关爱学生行动作为当前和今后五年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让贫困学生不失学,让留守学生健康成长。

    二、开展关爱学生行动的时间安排

    1、宣传准备阶段(2007年1月上、中旬):各地各校广泛宣传发动,摸底调查,确定需要帮扶的贫困学生,弄准留守学生现状,分类登记造册。

    2、集中活动阶段(2007年1月下旬至春节前):各地各校应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贫困学生和留守学生活动,物质上给予资助,生活上给予关怀,学习上给予辅导,让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教育局也将以各种形式到校看望、慰问贫困学生和留守学生。

    3、实施巩固阶段(2007年春季开学以后):各地各校要把关爱学生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安排部署。春秋两季开学前后,要切实做好贫困学生和留守学生的慰问、入学工作,关心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开展关爱学生行动的具体措施

    1、结对帮扶贫困学生。教育系统的每一位干部、教职员工都要用实际行动关爱贫困学生,教育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学校领导和全体教师要结对帮扶一名贫困学生,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各单位和学校(含幼儿园)“一帮一”对子要登记造册(样表附后),于1月25日前书面交教育局教育股,同时发电子邮件到dxjyk2675356@sina.com

    2、爱心捐助贫困学生。各校发动全体师生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活动,动员教师捐款捐物,倡议学生捐赠压岁钱和零花钱,用于资助贫困学生。

    3、政策倾斜贫困学生。各校贫困学生应按有关规定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减免课本费,住校贫困生享受生活补助费。

    4、看望慰问留守学生。寒假前,教育局领导将深入部分中小学校,通过谈心、集中教育、家访等多种形式看望慰问留守学生。

    5、年内,各片区和南外镇建立至少一个“留守学生之家”,完善设备设施,落实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职责,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起到辐射示范作用。在此基础上,5年内达到每乡镇有一个“留守学生之家”。

    6、规范管理留守学生。各校要充分发挥主渠道作用,加强对留守学生的管理。学校要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和联系卡,将留守学生家庭情况、联系电话、思想道德状况、学习状况、行为习惯、生活状况、身体和心理发展状况登记备案,全面掌握本校留守学生现状和发展情况。班主任加强与留守学生的联系,经常与留守学生谈心,及时解决他们生活、学习中的问题,精神上予以慰藉,生活上加以照顾,学习上加以辅导,消除他们的孤独、胆怯、自卑的心理。学校定期召开委托监护人座谈会,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学校和家庭的配合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7、强化留守学生教育。各校要对留守学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门教育,增强他们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培养他们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独立生活能力。加强学生、家长、教师三者之间的联系,动员家长运用电话、书信的方式,对孩子情感发展、心理健康进行帮助和指导,缩短留守学生与家长的心理距离,让他们感到父母就在身边,每学期组织留守学生给父母写信,汇报自己在学校及家中的学习生活情况。

    8、建立关爱留守学生应急机制。建立“留守学生→学校→家长(监护人)→政府”之间完备的联系方式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留守学生在校期间遇到突发事件,及时告知委托监护人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使学生在安全的环境中成长。

    四、开展关爱学生行动的工作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关爱学生行动工作,校长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扎实开展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学校要成立关爱学生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校长具体抓,抽调相关人员专门抓,落实责任,制定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有检查、有记载、有总结、有考核。教育局将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作为评价学校工作的内容之一。各校开展关爱学生行动的方案于2007年1月25日前书面报告教育局。

 

二○○七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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