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府发〔2023〕26号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根据达川府办函【2023】17号关于做好2023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结合本镇实际,决定2022年3月1日-4月30日、9月1日至10月30日,在全镇统一开展春、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现具体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
当前面临污染面广、基础免疫工作不平衡、防控基础设施落后、违法违规调运生猪行为时有发生,疫病输入风险高等不利条件,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各村、社区要切实增强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相关工作,保障养殖业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态安全。
二、明确防控目标,突出工作重点
(一)防控目标:严防非洲猪瘟疫情反弹,保持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的免疫密度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免疫抗体全年保持在70%以上,畜禽圈舍消毒面积达100%,确保全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作重点:全力做好非洲猪瘟常态化防控,消毒灭源工作,全面完成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和监测任务,稳定控制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鸡新城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狂犬病、猪腹泻病、炭疽、山羊痘等其他动物疫病。
三、强化防控措施、确保工作实效
(一)落实综合防控,严防非洲猪瘟
各村(社区)要持续抓好非洲猪瘟防控,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扛牢各村、社区属地责任、业主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健全非洲猪瘟防控网格化体系,并持续开展好“大消毒、大宣传、大培训”活动,持续做好疫情排查、泔水禁喂、调运监管等各环节防控工作。
(二)做好集中免疫,夯实免疫屏障
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对强制免疫工作的组织实施,提升散养畜禽免疫密度,尤其是散养家禽免疫密度,严格执行规模养殖场按程序规范免疫,散养畜禽实施春、秋集中普免,常年补免,确保强制免疫密度。坚持效果导向,做到程序严格、操作规范、记录详实、档案健全、应免尽免。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工作督促、加强技术指导,确保强制免疫质量。
(三)开展消毒灭源,阻断疫病传播
在春、秋集中免疫期间,按照“两统一、两集中、两规范”(统一药物、时间,集中人力、物力、规范技术规程、行为准则)的要求,各村(社区)要组建消毒灭源队伍,于4月20-30日、10月20-30日期间,对饲养场地及环境、交易市场、特别是对历史疫情点等重点区域开展一次集中消毒行动,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养殖业主落实消毒灭源主体责任,有效切断疫病传播途径。
四、强化要素保障,确保工作落实
(一)各村、社区要成立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村社干部及群众代表召开春防、秋防工作专题会议,要有宣传标语,有会议记录,并做好本辖区内的动物存栏摸底排查工作,主要统计猪、牛、羊、鸡、鸭、鹅、犬等的存栏数量,并将统计数据表签字盖章后上报桥湾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各村社干部要在春防、秋防集中免疫工作中与镇村级动物防疫人员共同参与配合动物防疫工作,扎实抓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在动物防疫工作中,村社领导干部重视力度不够,消极懈怠,敷衍了事的,镇政府将在全镇范围内对该村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年终评优资格,与年终绩效考核工资挂钩。
(三)各村社干部要扎实开展“大消毒、大培训、大宣传”三大行动,要组织广大群众和养殖业主共同搞好畜禽圈舍的消毒灭源工作,街道社区要组织人员负责对农贸市场、禽类宰杀点、仔猪交易市场、人口密集区及重点区域的集中大消杀工作;散养户由各村社干部具体组织落实,按消毒药物的使用说明书规范操作;养殖专业户的消毒工作由养殖业主自行负责。
(四)动物防疫人员在动物防疫工作开展之前,必须提前与所驻村社干部取得联系,要求必须有村社干部亲自带队,由村社干部负责配合并监督动物防疫人员的防疫工作;动物防疫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免疫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消毒,严格免疫,佩挂好动物免疫标识,认真做好各种记录记载,同时做好动物免疫应激反应的及时救治工作,并坚持每周星期一上午12点前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报告春防免疫进度,与2023年度防疫劳务费工资挂钩。
(五)2023年桥湾镇动物免疫的主要病种是:猪瘟、猪口蹄疫、牛羊口蹄疫、禽流感(H5 H7)、小反刍兽疫、狂犬病等。同时做好人畜共患病的宣传防控工作,如布氏杆菌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
达州市达川区桥湾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