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和《双庙镇202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工作考评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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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府〔202314

各村(社区),场管办、镇辖各单位:

为认真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双庙城镇形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双庙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考评考核办法及责任追究办法》,现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双庙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考评考核办法及责任追究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双庙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9日


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职责

一、各社区工作职责

1、负责本社区辖区内清扫保洁工作。

2、负责本社区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3、负责本社区辖区内市政设施的监管;维修辖区内的垃圾桶(箱)、更换破损雨污管道井盖等。

4、负责本社区辖区内广告管理;清除牛皮癣、小广告、废旧广告和雨蓬;对辖区内的所有需要搞活动的商铺实行规范化管理。

5、负责本社区辖区内建筑秩序、经营秩序的整治工作。建筑工地必须实行打围作业,沿街人行道不得随意堆放建筑物品;门市装修要有警示标志,不得占用人行道;取缔占道经营和撑杆搭棚,杜绝骑门摊。

6、杜绝门前悬挂衣物、拖把等。

7、做好文明劝导工作。

8、做好辖区居民的各项治理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9、协助场管管好辖区内车辆秩序,无乱停乱放,确保道路畅通。

10、做好辖区治理工作纠纷的调解工作。

11、负责辖区居民、经营业主、企事业单位卫生费的收取工作。

12、负责本社区辖区内环卫工人的聘用、管理、考核工作。

二、各村工作职责

1、做好辖区居民的各项治理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2、负责辖区办清扫保洁工作,公场所内及周围干净、整洁、有序;公共设施(电线杆)等无乱张贴“牛皮癣”。

3、负责辖区道路(区域内所有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纸屑、果皮、烟蒂、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和杂物、杂草。

4、负责辖区沟渠无杂物、无漂浮物,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纸屑、果皮、烟蒂、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和杂物、杂草。

5、负责辖区院落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溢,无池外粪便,无衣被乱晒乱挂。

6、负责辖区宠物无散养、散放、无乱拉粪便现象。搞好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

三、城管办工作职责

1、负责做好交通秩序的整顿工作。规划好车辆的停放,杜绝乱停乱放;禁止脏车进入场镇,拉运建筑物及散装物品的车辆必须严密遮盖、捆绑,确保道路畅通。

2、协助社区做好市场秩序的整顿工作。

3、协助社区做好建筑秩序的整顿工作。

4、协助社区拆除废旧广告和雨蓬,规范广告管理。

5、协助社区、工商部门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

6、监督、考核社区的城乡环境治理暨“五治”工作。


双庙镇2023年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工作考评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

 

根据省、市、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工作要求,为巩固我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成果,强化组织责任意识,保证政令畅通,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特制定本考评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

二、考核原则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挂包谁负责、谁管辖谁负责”及“门前三包”原则,考核机关、镇内设办所、中心、学校及村社区责任,责任划分为主要责任、连带责任。

三、考核目标分值及主要内容

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为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日常考评占70%,年终考核占30%。年度总成绩由日常考评检查平均得分、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和加分、扣分四部分组成。日常考评检查平均得分,按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办公室以下简称镇环境治理办制定的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工作考评成绩含暗访督查成绩累加后平均计算得出成绩;年终综合考核成绩,由镇环境治理办年终综合考核成绩得出。根据全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考核成绩,排出名次,作为奖惩依据。同时,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年度考核总成绩纳入村、社区、镇辖各单位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得分情况按相应分值折算后直接计入村、社区、镇辖各单位目标考核总成绩。

四、日常考评总分100分

由镇环境治理办根据以下内容设计“双庙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工作月考评表”,每月考评一次,并根据实际情况暗访督查。日常考评情况每月汇总通报一次。

场镇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

1.街道、人行道上无明显垃圾,店铺地面、绿化带无明显垃圾。临街立面、公共设施(电线杆、路灯电杆)、店铺立面等无乱张贴“牛皮癣”。景区内路面无漏扫、无砖头瓦块、纸屑、烟头、果皮等废弃物。(一处问题扣0.5分)

2.垃圾桶()干净完好、垃圾桶、中转房周围垃圾清扫干净,无乱堆乱放,无环卫人员翻捡垃圾和焚烧垃圾现象。无牵绳挂物、晾晒衣物现象,公共区域无乱贴乱画乱涂现象。(一处问题扣0.5分)

3.水面清洁、无明显漂浮垃圾,尤其是白色垃圾。河道、沟渠无明显恶臭。岸坡整洁,无明显倾倒垃圾杂物现象,无白色垃圾。排水沟(管)畅通、无溢水、无堵塞。(一处问题扣0.5分)

4.公共厕所、办公区厕所无蝇蛆、无积粪、无尿碱、基本无臭味,洗手盆(池)等设施使用功能良好。搞好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一处问题扣0.5分)

5.保洁员到位率。(缺位一处扣0.5分)检查时点位上有垃圾且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不在岗位上的。每一次扣1分

6.车辆按规定规范有序停放。发现乱停乱放。一辆车扣0.1分

7.境内公路无乱堆乱码或占道经营。发现乱堆乱码一处扣0.5分,占道经营一处扣0.3分

8.无乱摆乱搭摊点。发现乱摆乱搭摊点一处扣0.3分

9.商店招牌、广告等按要求张贴。乱张乱贴乱刻乱画一处扣0.3分

10.辖区内主干道无横跨公路的横幅广告,无喷绘广告,乱张贴的其他形式的广告等。(一处问题扣0.5分)

11.其他影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工作的因素。每一次扣0.5分

农村:

1.办公场所内及周围干净、整洁、有序;公共设施(电线杆)等无乱张贴“牛皮癣”。(一处问题扣0.5分)

2.道路(区域内所有道路)及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纸屑、果皮、烟蒂、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和杂物、杂草。(一处问题扣0.1分)

3.沟渠无杂物、无漂浮物,两侧可视范围内无纸屑、果皮、烟蒂、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和杂物、杂草。(一处问题扣0.1分)

4.院落干净整洁,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溢,无池外粪便,无衣被乱晒乱挂。(一处问题扣0.2分)

5.宠物无散养、散放、无乱拉粪便现象。搞好以灭鼠为重点的除“四害”工作,消除“四害”孳生场所,“四害”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标准之内。(一处问题扣0.1分)

加分项目:

1.工作有突出成效、工作方法或措施有创新,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表扬的,每一项在总分中加1分,得到同系统主要领导或得到双庙镇书记、镇长批示表扬的每一项在总分中加0.5分;

2.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工作全年无上访或暗访督查属实的情况,加0.5分。③宣传信息被国家、省、市、区内刊或新闻报刊采用,分别加1分、0.8分、0.5分、0.3分;④社区、村或工作人员因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工作受到市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在总分中加0.5分;⑤同一项工作有多次批示的只加最高一次,目标加分最高5分。

扣分项目:

1.根据每期督查通报进行扣分,镇级每次扣0.5分,县级每次扣1分,市级每次扣2分,省级每次扣3分。对同一问题二次及二次以上的通报加倍扣分。凡被达川区白卡督办、督查通报批评或曝光一次的扣1分,整改不力的再扣1分;②群众举报、领导批办的事项整改不力的每一项在总分中扣0.5分。③年底统计日常考评的平均分未达到各社区、村该项平均分值的社区、村总分扣0.5分。

五、责任追究

村、社区:

1.镇每月考核结果按照村、社区分别进行排名,各类别倒数第一的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全镇通报批评,乡曝光栏予以曝光通报,扣责任村、社区、镇辖各单位500元;连续两月倒数第一的向党委、政府书面检讨并在全镇大会上检讨,扣责任村社区500元经费;连续三月倒数第一责任村、社区书记予以停职,镇挂包片区的领导或者工作人员年终不予评先评优。

2.被达川区督查通报批评一次,在全镇内通报批评,责任者向镇党委、镇政府书面检讨,扣责任村社区500元经费;被双庙镇通报批评累计三次、被达川区督察通报批评累计两次,达州市督察通报批评一次,责任者向镇党委、镇政府书面检讨,扣责任村社区1000元经费,同时责任村社区书记予以停职,镇挂包片区的领导或者工作人员年终不予评先评优;

3.被达川区白卡督办的,主要责任人向镇党委、镇政府书面检讨并全镇通报批评,扣责任村社区500元经费,同时责任村、社区书记予以停职,镇挂包片区的领导或者工作人员年终不予评先评优;被达川区黄卡、红卡督办或达州市白卡督办的,对责任村、社区书记予以停职,镇挂包片区的领导或者工作人员年终不予评先评优,该村、社区全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并扣责任村、社区1000元。

4.被达川区媒体曝光的,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扣发村、社区干部绩效工资每人300元/次;被达州市以上媒体曝光的,对支部书记停职停薪学习整改,停职期间无成效的免职,并对村、社区全年工作“一票否决”,并扣责任村、社区1000元。

场管办:

被镇领导提出整改意见后,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的一次惩全体队员现金各50元;被区通报一次属场管办职责范围内,惩全体队员现金各200元;月考核在全区排位倒数三名的,属场管办职责范围内未认真整改落实到位的惩全体队员现金各200元;连续两个月在全区考核排位倒数三名的,属场管办职责范围内未认真落实到位的惩全体队员现金300元,惩队长现金500元;被市及以上通报一次属场管办职责范围内未认真落实到位的惩队员现金各500元,惩队长现金700元;对工作马虎、出工不出力的造成负面影响(新闻、媒体曝光)的队员,退回原工作单位,当月各项补助不予发放;场管办队员出勤情况每天实行签到制,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每月以实际出勤天数(含年休假、事假、病假)予以发放各项补助。

镇辖其余各单位:

涉及上述问题的责任追究,参照上述办法执行,并将责任追究结果递交主管部门,造成严重后果的,建议主管部门对其处分、调离。

六、奖励办法

村、社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在2017年度设立单项奖励,分别为一、二、三等奖各一名,各奖现金3000元、2000元、1000元;场管,全年无连续两个月在全区排位倒数三名,且在全区排名前10名5次及以上,在区级及以上无通报批评的奖场管集体现金2000元。

七、本办法从2023年三月起执行。

八、本办法由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暨“五治”工程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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