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吧)网络安全审核许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县公安局
五、行使层级
市级、县级公安局
六、服务对象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
七、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八、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九、网办类型
全程网办
十、审批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63号令)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应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一、申请条件
取得文化行政部门的同意筹建批准文书。
(一)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其他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或者变相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也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
十二、禁止性要求
无
十三、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十四、申请材料
1. 法定代表人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材料名称 | 材料属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及规格 | 电子材料格式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1.提交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申请 | 表单 | 原件 | 纸质 | 2份,A4 | 平台下载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表》 | 表单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3.《公安机关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 证照 | 复印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 证照 | 复印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5.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筹建批准文件 | 表单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6.网吧场所平面图和网络拓扑图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7.网吧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8.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 | 复印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9.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2 、代理人申请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信息网络安全审核:
材料名称 | 材料属性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份数及规格 | 电子材料格式 | 材料必要性 | 来源渠道 |
1.提交信息网络安全审核申请 | 表单 | 原件 | 纸质 | 2份,A4 | 平台下载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登记表》 | 表单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3.《公安机关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 | 证照 | 复印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4.《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 | 证照 | 复印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5.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同意筹建批准文件 | 表单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6.网吧场所平面图和网络拓扑图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7.网吧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8.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 | 复印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9.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其他 | 复印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10.房产证或租房协议复印件 | 其他 | 原件 | 纸质 | 1份,A4 | 不限 | 必要 | 申请人自备 |
十五、审批流程
受理—审查—决定—颁发和送达。
十六、审批结果
无
十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项目名称 | 收费种类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是否允许 减免 | 允许减免依据 |
不收费 |
十八、中介信息
中介服务事项名称 | 设定中介服务事项的依据 | 提供中介服务事项的机构 | 中介服务事项收费性质 |
无 |
十九、结果送达方式
现场办理:支持快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