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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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近年来,我县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及出租车客运市场出现了部分无证经营的“黑车”,偷逃国家规费,超速超载违法违规行驶,损害旅客权益,扰乱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我县道路运输市场的稳定,社会反映强烈。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四川省交通厅《关于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川交函﹝2006﹞543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达市府办〔2006〕147号)的通知精神,县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市场清理整顿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服务群众,方便群众为宗旨,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上下联动、部门协作、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严厉打击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促进我县道路运输市场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二、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

   (一)工作任务

    1、以各主要乡镇、车站、码头、机场、国道、省道及其它干线公路为重点,对无证经营的各类车辆、维修摊点、超长客运售票点、货运代理和信息配载业户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非法载人营运的两轮、三轮摩托车。

    2、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宰客、甩客、不按站点上下旅客、站外揽客、争抢旅客、乱涨价、占道修车、超范围经营、擅自改装改型车辆、擅自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等扰乱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3、以干线公路客运和各建筑工地弃土拉运为重点,坚决查处和打击有组织的“黑车”,经营团伙,取缔带头闹事、顶风违规的各种“联营”组织;严肃查处国家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经营、私养“黑车”,充当“黑车”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4、进一步规范出租车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出租车超范围(组合客运)、异地驻点营运的违法经营行为。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治,使我县道路运输市场达到“六个明显”,非法经营的“黑车”明显得到遏制,经营行为明显规范,服务质量明显提高,经营环境明显好转,市场监管能力明显加强,社会对运输经营行为的投诉明显下降,道路运输经营者守法、诚信、规范经营意识明显提高。

    三、组织领导

    为使清理整顿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明显成效,县上成立达县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江孔成副县长任组长,彭山任副组长,县安监局、县监察局、县交通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工商局、县城管执法大队、县法院、县检察院、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县农机局和各乡镇为成员单位,其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负责整顿工作日常事务,由冉海荣任办公室主任。安监局、交通局、公安局、交警直属二大队、运管所各抽派一名同志为办公室成员。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通过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四川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大量的、正面的宣传报道,全面跟踪报道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的活动。对查处的车辆,要查处一辆,曝光一辆,警示一批,教育一片。各车站也要在醒目的地点设立告示牌,告知乘客乘坐非法车的危害性,使广大乘客自觉抵制非法营运车辆。

   (二)清理整顿阶段:2007年1月1日至4月30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各相关部门联合执法,采用疏堵结合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重拳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规范的运输市场秩序。

   (三)回查巩固阶段:2007年5月1日至6月30日。由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整治实际情况,开展回头看活动,查漏补缺,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反弹。

   (四)考核验收:2007年7月份。由县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清理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对整治工作不彻底,验收不合格的,将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

    五、部门分工及职责

    安监部门:负责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协调监督。

    交通部门:负责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的具体组织;负责审核办理相关经营证照;负责对道路运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公安部门:负责两、三轮摩托车、农用车、货车非法载人的整治和取缔;负责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载人的清理取缔,打击非法营运黑恶势力,维护规范有序的交通秩序,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相关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纪检监察(纠风)部门:负责查处国家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谋取私利、充当非法营运“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门:负责专项整治期间,联合执法人员的办公经费。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经营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经营。

    城管部门:负责城区两、三轮摩托车非法营运行为的整治工作,彻底清理影响城市形象的违规经营行为。
农机部门:负责对无证行驶的农用车、拖拉机等进行打击和取缔。

    法院、检察院:负责对暴力抗法等违反刑律的人员依法进行惩处。

    六、清理整顿方法及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专项行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开展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维护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的安全及合法利益,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依法监管,联合执法。此次整顿由县政府牵头,县监察、安监、交通、运管、交警、工商、城管、公安、农机、法院、检察院等职能部门参与,联合执法,统一行动,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协调一致的工作机制。对非法从事客运的两、三轮摩托车实行集中销毁,对违规经营行为要严格规范处理程序,适当提高处理权限的层次,对重大违章案件要由案审组集体做出处理决定。公安、法院、检察院要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对敢于妨碍公务、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依法从重从快打击。

   (三)严格程序,规范执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黑车”的打击要按照“事前收集证据、事发现场取证、事后依法处理”的方法开展工作。执法人员在取证时既要告诉违法当事人的权力和义务,又要向乘客进行宣传,争取乘客的理解、支持、配合,同时还要妥善解决乘客的出行问题。现场取证必须做到定性准确,文书规范,取证充分,程序合法。为了加大取证力度,可邀请新闻媒体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地方进行明查暗访,也可由运输企业和合法经营者对“黑车”非法经营的地方进行调查取证,掌握“黑车”的车牌号、载客时间、地点、主要去向等基本情况。做到事前情况清楚、有的放矢。在掌握情况的基础上,各部门、各单位统一联合行动,切实做到“稳、准、及时”。

   (四)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根据我县的实际情况,此次整顿以群众和合法经营者反映最强烈的石桥至达州城区线路和三轮车非法经营最突出的麻柳镇为突破口,以点带面,突出实效。

   (五)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目前“黑车”非法营运的原因较多,其中之一是部分地方乘客坐车不方便,因此在打击“黑车”非法营运的同时,运管所要从方便群众的出行考虑,在站点规划建设、班线许可开行等方面采取措施,合理布局,增开班线,疏堵结合,用安全舒适的合法车辆取代非法营运的“黑车”。

   (六)巩固成果,长效管理。通过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积极探索专项整治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开展道路运输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长效监管机制。

 


二00七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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