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发改固审〔2023〕12号
达州市达川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批复达川区岛尖公园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请示》(达川发展〔2023〕22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达川区岛尖公园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达川区岛尖公园提档升级改造工程。
二、项目地址:达川区南坝片区。
三、项目业主:达州市达川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718.9平方米创客空间,200平方米观景台,外立面改造4000平方米,公园入口景观打造,原配套用房外立面改造,原达县缫丝厂办公楼外立面改造,趣味乐园等节点改造。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审定项目概算总投资833.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05.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8.03万元;资金来源为融资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