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司法局:达川区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恳谈会” 暨“入矫第一课”活动
来源:达川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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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达川区司法局组织辖区1月、2月入矫的58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了2023年首次“恳谈会”暨“入矫第一课”活动。

  活动中,组织学习了《四川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的相关法律条款,通报了辖区近两年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案例。达州监狱派驻达川区司法局民警结合自身三十余年的工作经验,以交心换心的方式与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介绍了监狱矫正和社区矫正的区别,以及监狱的监管模式,告诫所有矫正对象要珍惜自由的机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并以“讲故事”的形式,劝诫大家要处理好“三种人”的关系,即应该亲近哪些人?应该远离哪些人?应该珍惜哪些人?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王晓军对全体社区矫正对象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明身份,认清身份自觉接受监管;二是要讲规矩,认真反思切勿为所欲为;三是要学法律,认真学法自觉遵规守纪;四是树新生,认清自我再创人生辉煌。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李彬强调:一是要懂规矩。所有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自己身份,切实认清现状、摆正位置,树立矫正意识、身份意识、规矩意识和服从意识。二是要服管教。所有人员要认罪伏法,珍惜矫正机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自我约束和管理的自律意识。三是要塑新生。所有社区矫正对象要端正态度,敬畏法律,要树立好正确的人生方向,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顺利回归社会。

  最后,五名社区矫正对象谈了学习心得体会,充分认识到了入矫教育的重要性,表示一定认罪伏法,保证在矫正期间积极接受监督管理,今后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此次“恳谈会”和“入矫第一课”,切实增强了入矫教育实效、强化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和规矩意识,增强了接受社区矫正的自觉性,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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