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府发〔2023〕8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百节镇2023年秸秆禁烧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百节镇2023年秸秆禁烧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农业面源污染现状,特制定秸秆禁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新途径,全面防治大气污染,净化镇村卫生环境,切实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现代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百节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领导,成立百节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 莹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柏 玲 统战委员、副镇长
成 员:符 红 财政所所长
庞厚仙 办公室主任
曾 涛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张 勇 综合执法副大队长
周 礼 环保办负责人
段辉荣 畜牧办负责人
王臣勇 农业发展办负责人
王永山 林业站站长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曾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督促和指导,负责督促实施秸秆禁烧工作及秸秆禁烧期间的日常巡查及责任追究工作,负责及时处置由秸秆焚烧引起的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安排,负责做好情况汇总、信息通报工作。
(二)各村(社区)书记、村主任为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村级工作组负责本村(社区)法规政策及秸秆利用、节能环保知识宣传,做好秸秆禁烧落实工作;负责本村(社区)秸秆集中堆放点的规划、布点和管理;负责秸秆田头堆腐还田、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等秸秆禁烧措施的落实和执行,确保本地秸秆“搬离田、集中存、不焚烧”;负责对本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的日常巡查,在秸秆禁烧期间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确保重点区域不发生秸秆焚烧现象。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横幅标语等有效宣传手段,积极宣传禁烧政策和综合利用技术,形成浓厚的氛围,提高知晓率,使广大农民理解支持禁烧工作。在各村张贴禁止焚烧秸秆的宣传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认真总结阶段性工作,及时向镇报告工作进展。
(二)落实禁烧责任。镇与村、村与村民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明确责任和工作要求。各村要将秸秆禁烧工作列入村规民约,明确要求禁止焚烧秸秆。镇采取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包组,村民小组包户包地块,形成系统的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三)抓好防控措施。制定禁烧方案,下发禁烧文件,组建禁烧工作组和防火巡逻队,设立举报电话,构建镇、村、组三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严防死守,疏堵结合,坚决制止焚烧秸秆行为。
(四)加大查处力度。开展禁烧督查是确保禁烧取得实效的主要手段,按照部门联合、形成合力,统一执法的要求,镇成立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情况进行督查。各村(社区)成立禁烧巡逻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巡逻和检查,发现焚烧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做到有火必查、有烟必禁,坚决控制第一把火。巡查中,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以堵促疏”的措施,对违法焚烧秸秆的农户予以劝导阻止;对屡教不改、阻挠执法、情节严重的,协调执法部门坚决给予严肃处理。
(五)加强应急处置。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的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每村要组织秸秆禁烧专业队(人数不低于10人)负责本辖区内的禁烧管理工作,落实必要的灭火工具,确保一旦出现火情,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灭火。镇组织火情应急扑救小分队,协助村(居)做好火情扑救工作。
(六)推广综合利用。鼓励发展低茬收获、粉碎还田、捡拾打捆、贮存运输等全程机械化,建立和完善秸秆田间处理体系。重点推广秸秆堆腐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七)落实考核奖罚。镇禁烧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听实情、查资料、看现场相结合的方法,对各村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