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机关深化户政服务“放管服”改革,提升户政便利化服务水平,已开通全国(除港澳台地区外)居民身份证 “跨省通办”,但办理周期较长仍无法满足部分群众急事用证需求。为此,公安部部署临时身份证“跨省通办”分片试点工作,四川省公安厅会同重庆、贵州、云南公安机关通力协作,正式启动川渝黔滇四省(直辖市)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试点工作。该项服务举措打破了长期以来临时身份证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的限制,极大方便了外出求学、就业的群众就近就地申领。2023年1月3日,四川、重庆、贵州、云南四地户籍居民的临时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服务已开通。市民仅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达川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领, 3日即可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非常便捷。
应用场景
川渝黔滇四省(直辖市)群众在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本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向达川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签发后3日内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窗口自取等方式领取证件。
适用对象
在达川区内居住、就业、就学的重庆市、贵州省、云南省户籍居民
收费标准
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受理地址
达川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9号窗口
咨 询 电 话:0818-5336383
特别提醒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办理业务须监护人陪同并出具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和监护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