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四举措”强化开学食品安全监管
来源:达川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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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强则国强,校园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孩子的身体健康。为保障学生和教职工在校集中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加强监督管理,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和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品安全一直都是国家、社会、民众关心、关注的重点。达川区食安办从2023年2月1日起,采取“四举措”强化辖区内学校食品安全监管。

  强化学校主体责任。区市场监管局与区教育局联合发文,进一步明确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看学校是否健全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建立食品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各岗位是否落实岗位责任要求,能否提供落实岗位责任佐证材料,尤其要检查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的履职情况。校内食品经营者是否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是否食堂自主经营,是否擅自对外承包营利;学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风险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到位;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是否建立陪餐制度并落实。

  强化校园周边监管。检查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食品摊贩经营;食品经营店是否照证齐全,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要求、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原材料采购是否合规、餐饮具是否清洁消毒等;是否存在经营过期、霉变、三无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学校周边是否设置售酒网点,饮料店是否有非法添加、糕点店是否规范加工三明治、火锅店是否有使用“老油”的行为,尤其是“5毛”小食品和“推车”食品的监管。

  强化校园食品监管。本次专项行动由区食安办牵头,采取学校自查、各市场监管所监督检查和实地联合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检查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对所在辖区内的幼儿园、中小学进行实地检查,认真了解学校食堂环境卫生、食材来源、制作过程、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和相关规章制度的执行等情况。

  强化问题整改到位。加强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市场监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督促整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督查中对发现问题较多,管理松散,隐患较为突出的学校(食堂)进行全区通报,严肃处置;发现有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单位和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出动执法人员92人次,执法车辆18台次,检查食品经营户40家,其中学校食堂28家、学校周边食品经营户12家,发现问题45个,现场整改39家,跟踪整改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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