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7年度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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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民营科技机构:

    2007年度达州市、达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推荐工作正在进行,根据《达州市科技奖励实施办法》及《达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法

    达县科技局归口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县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凡是申报达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县级单位通过其主管部门申报,乡(镇)属单位通过当地政府申报,申报部门签署具体意见后报达县科学技术局计划成果股;申报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经达县科学技术局签署意见后申报到达州市科学技术局。

    二、申报程序

    1、申报市、县科技进步奖的,先填写成果鉴定申请表和成果鉴定证书,与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效益分析报告、推广应用情况和相关论文、效益(效果)证明材料各一式二份,报市、县科技局申请鉴定。市、县科技局受理后,30天内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颁发鉴定证书。经鉴定后的科技成果,再填写达州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达县科技进步奖申报书格式相同)报达县科学技术局计划成果股。

    2、申报达县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个人,请填写《达县重奖突出贡献科技人员推荐审批表》,并准备好相关证明资料、综合材料后,报达县科学技术局计划成果股。

    3、申报达县科技进步先进乡镇的乡镇人民政府,请按《达县科技进步先进乡镇评选标准及管理办法》要求进行总结自查,并按相关指标形成书面报告上报达县科学技术局计划成果股。

    三、申报材料

    1、达州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一式八份,达县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一式二份,同时申报市、县科技进步奖的一式十份。

    2、成果鉴定时的全套资料一式二份:包括项目鉴定申请表、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工作总结、技术总结、效益分析报告、推广应用情况和相关论文、效益(效果)证明材料,同时申报市、县科技进步奖的一式四份。

    3、申报达县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所填写的《达县重奖突出贡献科技人员推荐审批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

    4、申报达县科技进步先进乡镇的书面报告一式两份。

    5、申报的全套资料需附电子文档(效益证明材料、论文、论著除外)。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07年4月27日。

    与项目鉴定、申报奖励有关的事宜,及时与达县科学技术局计划成果股联系,联系人:尹修刚,联系电话:(0818)5123131   13982888862

    附件:1、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

          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3、达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4、达县重奖突出贡献科技人员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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