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的实施方案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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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办: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达州市委《关于深刻吸取大竹县“1.17”群体性事件教训,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的实施方案》和达县县委《关于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开展作风整顿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更好地为外来企业服好务,促进达县又快又好的发展。现对我局集中开展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努力实现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为构建和谐招商提供坚实保障。

    目标要求:以外来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是否协调解决为衡量整顿成效的重要标准。通过着力更新思想观念、严肃机关纪律、规范工作行为,把全局干部职工的心思、精力和智慧凝聚到圆满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中来,使全局干部职工思想明显提高、纪律明显加强、形象明显提升,服务明显改善。

    二、开展干部作风整顿的范围和对象

    这次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在全局干部职工普遍展开。

    三、开展干部作风整顿的内容

    (一)树立学习型机关,克服重业务、轻理论知识学习的不良倾向,教育干部职工挤时间加强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工作水平。
   
    (二)突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在用心想事上下功夫,努力为外来企业服好务,构建和谐招商良好氛围。

    (三)更新招商理念,在用心干事上下功夫,加大招商引资对外宣传力度,狠抓跟踪项目的落实,责任到人、任务到人,构建务实型机关。

    (四)用真心、动真情,深入联系道让乡为贫困户解决具体问题,牢固树立群众意识和宗旨意识,构建亲民型机关。

    四、开展干部作风整顿的方法步骤

    全局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时间安排为3个月。从今年2月9日开始至4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讨论阶段。从2月9日起至3月5日(不含春节法定假日),历时25天左右。(1)准备工作:2月9日召开本单位加强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动员会议,研究制定本单位加强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工作方案;(2)专题学习:2月12日学习中共达县县委、县政府《关于在全县干部队伍中开展作风整顿建设的实施意见》,2月13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月14日学习省委书记杜青林在全省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动员大会上的讲话,2月27日学习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中央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2月28日学习中共达州市委《关于深刻吸取大竹县“1.17”群体性事件教训,大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整顿建设的决定》,3月1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3月2日至5日,专题讨论:如何落实胡锦涛同志提出树立八个方面好风气的要求,如何开展“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实践活动,如何吸取大竹县“1.17”群体性事件的教训,如何构建招商引资和谐环境。

    基本要求:(1)专题集中学习时间6天,每个专题的讨论要有2—3名中心发言人和2—3篇中心发言材料;(2)学习讨论要做到人人有笔记,每人有一篇以上的心得体会;(3)开展实践活动的成效来检验学习讨论阶段的效果。

    (二)查找问题阶段。从3月7日起至3月31日结束,历时25天左右。

    3月12—13日,自我对照检查:查对人民群众的感情,查工作态度和工作方法,查纪律作风表现,查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查本单位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因素。

    3月14—16日,帮助照检查:设置公开举报电话,书面征求相关方面的意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互查。

    3月19—23日,形成检查材料:干部职工形成对照检查材料,领导班子形成对照检查材料。

    3月26—2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联系班子和个人的思想、工作事迹,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明确整改的重点,提出整改的措施。

    3月29—30日,开展民主评议:召开民主评议大会,领导班子及副科级以上干部在本单位职工大会上进行自我检查,并对领导班子及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检查进行满意度测评。

    基本要求:(1)对干部职工的自查材料要逐级进行审查,对自查不深不够的,要进一步检查;(2)对全局干部职工检查测评满意度达不到80%的,要重新对照检查;(3)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干部群众通报。

    (三)整顿提高阶段。从4月1日起至4月30日结束,历时30天左右。

    4月2—6日,全局干部职工形成整改承诺书。

    4月9—15日,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

    4月19—20日,组织开展整顿活动成效群众满意度测评。

    4月23—27日,对整顿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县委写出总结报告。

    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副科级以上干部个人的整改措施在全局范围内通报,接收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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