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杨办发〔2023〕6号
各社区居委会,街道各中心(室):
2023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达川区烟花爆竹禁放已有成果,确保禁放工作不反弹,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确保《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结合杨柳街道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23年1月21日至2023年2月6日
二、整治范围
杨柳街道辖区城市管控范围内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街道成立杨柳街道春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 江
副组长:王凌先 周旭东
成 员:唐金波 吴 涛 李玉华 张雪梅 邵学峰
温世成 周学文
同时成立杨柳街道元宵节烟花爆竹管控专项巡查工作队(见附件),各社区要按照安排,组织相关人员在点位执勤值守,确保辖区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万无一失。
四、整治重点
(一)非法燃放。在西以火峰山山脊为界,南以火烽山隧道—泰宁路(南北一号干道)—七河路及东沿线至包茂高速处为界,东以包茂高速为界,北以绥定大道—川煤六处家属院—石化东苑—康乐巷—迎春街为界,其东、南、西、北界止线所构成的封闭区域内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非法经营领域。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被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经营的;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超许可范围经营、储存或超量储存的;3.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半成品、原辅材料的。
(三)非法储存领域。1.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2.批发企业、零售经营户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的;3.超许可范围储存烟花爆竹的;4.违法违规出租储存烟花爆竹场所 的。
(四)非法运输领域。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运输的;2.非法违规承运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烟花爆竹原辅材料的;3.将烟花爆竹混入普货运输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社区要充分认识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强化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到“人员到位、经费投入到位、部署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履职尽责,密切配合。各社区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统一行动、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劝导工作,确保元宵节禁燃禁放工作万无一失。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加强与区级执法部门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迅速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城区禁销、禁燃、禁放的烟花爆竹制品要坚决予以查扣,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罚。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大力宣传,积极引导。各社区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利用会议、宣传栏、标语等形式做好烟花爆竹联合执法的宣传工作,在曝光有关烟花爆竹违法行为(案件)的同时,从正面积极宣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达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引导群众守法经营,依法燃放。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杨柳街道办事处
2023年1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