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综执发〔2023〕2号
机关各股、室(大队),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达川安办〔2023〕2号),结合我局消防安全形势,制定了《达州市达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月8日
达州市达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汲取河南安阳“11 21”特大火灾、新疆乌鲁木齐“11 24”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止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发生,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及《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河南安阳“11 21”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达市安办〔2022〕90号)精神,结合《达州市达川区消防安全应急事件指挥部关于印发2022年全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川消指〔2022〕11号)要求,区安委会办公室、区消防安全应急事件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办、区消指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在全局开展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达川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火灾形势总体稳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攻坚,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实施差异化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提升火灾检测预警能力、干部职工消防安全素质,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3月底结束,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2年12月31日前,机关各股、室(大队),各直属单位要专题研判部署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局安办,各直属单位要紧紧围绕“抓大防小”,全面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综合运用“两书一函”机制和约谈办法,督促责任落实,同时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至3月底,局安办,各直属单位要全面总结治理成效,巩固经验形成长效。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消防工作思想认识
1.强化专项整治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大队)负责人,局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市管理综合股,综合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形成上下协同、层层防控的专项整治责任体系。(责任单位:局安办)
2.开展消防安全风险研判。局安办,各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1次消防安全风险研判,评估本行业火灾风险,找出最不放心的区域、最薄弱的环节和最突出的问题,紧紧盯住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危场所,提高专项整治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责任单位:局安办,各直属单位)
3.实施消防安全精准治理。坚持共性与个性相结合,通过分析本行业的人员密集程度、安全用火用电、易可燃物管理以及以往安全事故教训等因素,加强火灾风险监测预警。针对行业领域重大火灾风险,要建立“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对点预警”机制,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综合性预警水平,实施精准化治理。(责任单位:局安办,各直属单位)
(二)突出火灾高风险场所整治
1.加强办公区域消防用电安全。一是强化办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排查办公场所、会议室、库房(包括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暂扣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档案室,严格按照公安消防部门的规定配齐配全消防设备,过期的及时更换,及时发现排除。二是安全使用电器,加强对办公室空调、电脑、烤火炉等电气设施安全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加强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对老化、凌乱电气线路进行整改,全面排查办公室大功率电器,坚决杜绝超负荷用电行为。同时,加强安全用电知识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养成安全用电、随手关灯、下班断电的好习惯。(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大队),各直属单位)
2.强化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加强执法车辆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做好出车、行车和收车的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车辆带“病”上路,防止出现线路破损等引起的火灾事故。(责任单位:装备财务股,各直属单位)
(三)紧盯重点环节实施治理
1.加强城管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排查整治影响建筑灭火救援的未经审批的户外广告设施(指设置在建筑之间影响消防车通行或设置在建筑外墙封闭门窗影响灭火逃生的户外广告设施),并依法予以清理。二是督促商户加强户外广告安全监管,做好LED屏用电安全管理。对喷绘广告公司消防和喷绘净化设施进行安全检查,规范商家作业,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三是加强对占用消防通道进行占道经营和撑杆搭棚进行排查治理,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规范处理。四是对洗车行业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消防车通道、台账资料、线路敷设、电器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加油加气站洗车场安全作业。五是对道路开挖不规范及现场没有严格打围作业、设立警示牌等的,进行现场督促规范。六是加大对飞线充电和擅自设置充电桩的处罚力度。七是严禁出店经营烟花爆竹和在城区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域擅自设置摊点销售烟花爆竹,确保不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重特大火灾和伤亡事故。(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大队、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2.深化市政管理领域消防安全管理。一是持续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整治。路灯所负责做好路灯用电、龙郡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消防安全治理。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负责安全检查,找出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到位。加强行业从业人员宣传培训,确保消防工作组织明确,工作正常,管理规范。二是深化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控。各业务科室负责做好各自在建工地消防安全工作。要重点检查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行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是否规范,配电设备、设施、电缆电线等是否采用合格产品;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等是否配备完好,应急消防疏散通道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施工现场保温材料、塑料模板、安全密目网及活动板房等材质防火等级、阻燃指标是否达标;易燃可燃物品安全管理是否集中堆放并规范管理,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设置消防车道、临时给水、应急照明,并配备灭火器材、设施;是否加强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和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坚决杜绝情况不清、野蛮施工等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3.强化环境卫生管理领域安全管理。一是加强垃圾中转站等城市环卫设施安全运行管理,健全完善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车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监管环卫作业公司规范作业流程,完善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规范设置作业安全标志,加强作业人员教育和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4.严防拆违治违安全事故。严格治理辖区违法建筑物和违法建设行为,依法处置存在安全隐患的构筑物、附着物,严防倒塌和坠落事故。重点整治存在火灾隐患的违法建筑和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逾期不拆除的,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拆除违建。拆违过程中要规范执法,注意避开电线和天然气管线等易产生消防事故的因数,避免因拆违不规范导致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执法三中队)
5.严控电力执法领域安全。对照电力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强制权、行政检查权,大力整治私拉乱接电线、违规用电等问题,避免因用电不规范、电线私拉乱接等问题导致火灾事故发生。(责任单位:执法二中队)
(四)提升灾害事故处置能力
1.做好初起火灾处置应对。在易发生消防事故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高危场所开展一次应急疏散演练、一次初起火灾处置扑救演练和一次全体员工消防安全大培训,建立建强微型消防站、应急团队、快反小组,提升单位场所火灾防控整体水平。(责任单位:局安办,各直属单位)
2.强化应急救援各项准备。针对行业领域灾害事故特点和高风险区域场所情况,建立健全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多部门综合演练,强化安全监测、信息共享、预警发布和应急联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对应急处置预案进行一次修订;对救援装备进行一次检测保养;对物资储备进行一次清点检查,提前做好人员防寒、装备防冻、车辆防滑等措施。(责任单位:局安办,各直属单位)
(五)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警示
1.强化消防安全社会宣传。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结对联创”为抓手,广泛发动志愿者开展消防公益宣传。(责任单位:党政办公室,各直属单位)
2.强化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就做好消防安全“明白人”,开展一次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对微型消防站人员、保安员等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局安办,各直属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本次今冬明春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各直属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专项行动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检查。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防止走形式、简单化、一阵风。局督察室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督查,对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不落实的,将提示告知、通报批评。对因监管不力、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严肃责任倒查,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各股、室(大队),各直属单位要加强重大火灾隐患的立案和整改销案工作,对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管控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股、室(大队),各直属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相关信息,1月9日前制定冬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报局安办,2023年3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