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物价局2007年工作要点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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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是“十一五”规划的第二年,做好今年的价格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县物价工作将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3357”发展战略目标,按照县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县委工作会议暨县政府全体会议以及全市物价工作会议安排,认真贯彻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价格调控方式和手段,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进一步深化资源环境价格改革,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资源节约及环境保护;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价格收费热点难点问题,促进和谐发展;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成本约束,提高价费调定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的发展, 努力建设富裕、开放、和谐的新达县。

    一、明确工作目标,全力推进全县物价事业向前发展

    2007年,我县价格工作将按照“修心养性强底蕴、敬业博学尽职守、内外和兴展风采、顺时应变谋发”的总体要求,围绕“一个目标”(强力推进全县诚信价格秩序建设,促进全县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两个关键”(强化行为规范、逗硬工作落实)、“三条途径”(推行精细管理、严格执法执纪、竭诚为民服务)、“四个重点”(进一步深化以资源价格为重点的价格改革、进一步强化对垄断行业价格的监管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各种价费行为、进一步排解各种价费热点难点问题)、“五大突破”(物价工作队伍建设有新的突破、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和资源价格调控手段有新的突破、市场价格行为规范与监管方式有新的突破、价格执法力度及社会认知度有新的突破、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和价格鉴定及价格认证领域的拓展有新的突破)的“12345”物价工作思路,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充分发挥物价的杠杆作用,保持居民消费价格水平基本稳定和市场繁荣,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稳步向前发展。

    二、强化价格调控管理,保持市场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1、加强价格异常波动时期和非常时期的价格监管。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运用积极有效的调控措施,及时平抑市场物价,确保市场物价的基本稳定,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预期目标控制在3%。

    2、加强价格形势分析预测。构建反应灵敏、覆盖全面、重点突出的价格监测网络,改进监测报价方式方法,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数据的代表性、真实性。重点对“米袋子”、“菜篮子”价格以及化肥、种子、石油、煤炭、钢材等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监测分析,准确把握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走势,充分发挥价格监测服务调控监管的基础作用。

    3、健全和完善价格监测机制。构建反应迅速、判断准确的市场价格预警系统,防范区域性、时段性以及重点商品的市场价格异动。同时,加强价格日常价格监测工作,落实价格监测工作责任,提高价格信息采集、分析质量。

    4、完善价格调控体系。进一步完善价格调节基金制度,增强政府调控市场的能力和手段。研究编制低收入群体消费价格指数,准确反应价格上涨和价格改革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逐步建立价格收费调整与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联动的制度和机制。

    三、继续深化价格改革,积极疏导价格矛盾

    1、推进环境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按照“十一五”价格改革规划,加快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环境保护、电力等环境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研究完善资源价格与相关行业的价格联动机制,使资源性产品的价格能够灵敏地反映市场供求关系和资源稀缺程度,为实现资源的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建设节约型社会创造有利的价格体制条件。

    2、加强和改革垄断行业价格监管。重点防止垄断行业利用垄断地位操纵市场价格,侵害消费者权益。对垄断行业依法规范、成本约束、决策公开、监管到位、注重公开、促进竞争、社会监督等多方面入手,进行综合治理。

    3、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统一安排,进一步加大药品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招标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售价格的监管;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药品价格的管理,严格控制政府定价药品实际零售价格,逐步降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销售药品的实际加价率。

    4、加强涉农价格管理。加强“两杂”种子的价格管理,认真落实国家的烟叶、蚕茧、水稻收购价格政策,加强化肥价格的监管,确保农民增产增收。

    5、积极疏导价格矛盾。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重点疏导社会公用事业方面的突出价格矛盾和问题,促进国民经济和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1、继续强化教育收费管理。对“一费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巩固完善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2、对公布取消的涉农、涉企收费项目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和督导检查;继续抓好涉企收费清理,防止借各种名目向企业乱收费。

    3、加强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的管理。严格按照省公布的中介收费管理目录审批各类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坚决制止利用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审批权利,强制服务对象接受中介服务和强行收费的行为。

    4、认真开展收费年审,年审面达95%以上,同时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内容严格审查,防止乱收费行为合法化。

    五、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市场价格秩序

    1、抓住政府关心、管理需要、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对医疗、教育、涉农、住房、电信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秩序进行重点治理。

    2、推进诚信价格秩序建设。开展以制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低价倾销和哄抬价格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市场价格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抓好“价格服务进万家”和“价格诚信商店”活动,大力推动明码标价,重点强化城镇商业网点和交通、供水、供气、电信等窗口行业的明码标价工作,明码标价90%以上。

    3、以交通运价、公用电话收费、公厕收费、旅游景点门票及服务价格为重点,开展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4、做好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充分发挥12358举报电话的作用,健全完善价格举报投诉工作制度,推进价格举报信息自动化建设。群众投诉举报结案率达100%。

    六、切实做好农村物价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1、加强农村价格工作。积极参与农村保障制度建设,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加强农村教育、医疗卫生、农民建房价费监管,服务农村公用事业发展。继续清理整顿涉农收费,巩固涉农收费公示制成果。大力落实进城务工农民与城市居民在教育、就业等方面同等待遇的价费政策。

    2、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深化涉农价费改革,利用价格杠杆服务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收致富。大力清理涉农的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落实价费扶持政策,促进农业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

    3、完善涉农价费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涉农优惠政策。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加强粮价监控,保持粮食价格合理水平。完善农资价格管理,努力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及时发布农产品价格成本、供求与价格信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服务农业发展。

    4、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加强对乡镇价格监督站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人员物价业务的学习培训,充分发挥乡镇价格监督站的作用,使农村的价格收费投诉和价格矛盾及时得到受理和解决,以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七、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治价水平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继续对以前出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修改。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完善价格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专家论证、价格听证和群众参与的价格决策机制,创新政务公开方式,提高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严格按照价格决策和听证法规规定的范围、程序执行,保证听证会的质量。认真贯彻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应对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工作水平。

    八、加强价格基础工作建设,全面提高工作水平

    1、进一步加强价格宣传工作。积极开展街头价格咨询宣传活动,解答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曝光重大价格违法案件,同时做好价格法规政策公布工作。

    2、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查研究工作。围绕经济运行中存在的主要价格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价格工作的新路子。

    3、积极开展成本监审工作。认真做好定调价格商品和服务的成本监审和其他重要商品和服务成本的定期监审工作,建立成本监审网络。

    4、进一步加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和价格认证工作。明确价格认证工作的职能定位,坚持服务司法、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原则,巩固涉案物品价格鉴证职能,扩大价格鉴证、认证、评估业务,努力拓展新的鉴证业务。

    5、做好农本调查工作。加强对农调户记录与汇总质量的督查,提高成本调查资料的分析质量及参考价值。保证农产品常规调查、直报调查和专项调查的准确性、代表性。

    九、按照“为民、开拓、务实、清廉”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价格工作者的理论素养,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科学严谨、廉洁公正、勤奋高效”的职业道德准则。继续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巩固创建成果,丰富创建内涵,严格创建标准,狠抓措施落实。重视价格培训工作,拓展培训渠道,加快全县价格系统干部知识更新和能力培养。建立和完善各种约束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规范行政行为。进一步加大机关作风建设力度,大力弘扬“团结互助、开拓创新、敬业奉献、真抓实干”精神,增强系统凝聚力、战斗力,自觉维护价格部门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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