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石桥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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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府发〔2023〕6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镇辖各单位:

岁末年初,低温寒冷,交通运输繁忙,年终赶工期,赶进度等多种因素叠加,极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为认真汲取河南安阳、乌鲁木齐火灾事故教训,控制事故的发生,经镇主要领导同意,现将《石桥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



​石桥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方案〉的通知》《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委厅〔2022〕50号)、《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2〕23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达市安办〔2022〕93号)、《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安委〔2022〕32号)《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坚决扛起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达川委办〔2022〕100号)《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达川安办〔2022〕117号)和《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通知》(达川安委[2022]21号)等文件安排,压实地方、行业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防范和逼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决定在全镇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近期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及我镇实施意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在全镇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着力减少一般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23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3个阶段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改(2022年12月下旬至2023年1月5日)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建立问题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负责人,实现问题隐患闭环管理。

(二)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综合督导检查(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31日)

按照“属地为主”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和各行业主管单位,要及时开展重大隐患专项行动,把重大隐患查准、查细、查透,对辖区内的水电气、加油站、燃气站、烟花爆竹门市销售储存、自建房、网吧、宾馆、工贸行业和人群聚居场所等行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重大隐患及违法行为,确保发现一处整治一处。

(三)督导巩固阶段(2023年2月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和各行业主管单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推进我镇年初岁末期间各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落实,通过深入开展年初岁末安全生产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我镇在年初岁末和全国“两会”结束期间无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整治内容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和各行业主管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安全事故教训,结合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针对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列出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压实整改责任,限期完成整改,坚决防止风险隐患酿成重特大事故。

(一)消防安全。结合我镇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和各行业主管单位,立即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门市和储存仓库、加油站、超市、宾馆、租住自建房、燃气管网及农村电、气的消防安全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损坏消防设施设备、违规用火用电、消防通道、电瓶车违规入室充电等“四类情形”,迅速对全镇范围内制衣微型企业和“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治违规电气焊、违规动火、擅自改变厂房用途、违规采用夹芯彩钢板、堵塞安全通道等突出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实行闭环管理。(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派出所、市管所、规建办、文化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道路交通安全。要聚焦“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超员超载、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事故多发、易发路段隐患排查,紧盯桥梁、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完善警示提示和安全防范设施,加强对冬季冰雪道路客车、农村公交载客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要加强农村道路安全管控,组织动员有关力量开展日常巡查,及时劝导纠正农村车辆超员和拖拉机、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等行为。(责任单位:交管办,派出所、应急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场镇燃气安全。全面排查燃气(燃气具)经营者、燃气用户安全隐患,重点关注使用燃气的学校、敬老院、居民楼、餐饮场所、列宁老街、农贸市场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烧烤店、小吃店等,切实消除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和擅自改造、使用不合格燃气灶具等隐患,加快推进场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加强对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检查,坚决整治非法违规充装和“黑气瓶”问题。强化全镇场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调度和督促指导,推动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责任单位:规建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办、应急办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重点对加油站新上岗人员、烟花爆竹门市岗位人员等的培训教育或持资格证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对加油站、燃气包保责任制度的落实、监测预警设施和联锁装置的适用状态进行检查;重点对特殊作业管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坚决打击汽油、柴油等危险化学品的非法经营储存行为;提前安排部署元旦、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持续开展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等环节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批发企业是否存在超量存储、违规堆放,在仓库存放其他危险物品,向零售店(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产品等行为;零售店(点)是否存在超量存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运输企业是否存在烟花爆竹运输车辆不满足安全要求,驾驶员、押运员未取得从业资格等行为。(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牵头,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综合执法办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贸行业安全。深入开展矸砖厂、石材厂粉尘涉爆和有限空间作业重大安全隐患检查,要进一步巩固“百日清零行动”成果,对矸砖厂、石材厂、粉尘涉爆重点企业开展“回头看”,强化对人群密集场所、高风险工序的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关注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吊装、涉危险化学品使用等加强工贸企业监督执法,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依法下达执法文书,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管理混乱、问题突出、风险隐患严重的不放心企业,加大检查频次。按照“三个一批”(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屡教不改的企业坚决取缔一批;对积极整改的企业辅以专家服务,帮助指导制定方案、督促尽快整改一批;对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企业抓紧改造升级、整合优化一批)的原则,不断提高本质安全生产。(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办牵头,国土资源所、环保办、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加强我镇道让巴河领域、洛车巴河领域水上安全工作的安全管理,强化源头治理,严把渡船船员、养鱼船、采砂船、趸船运输关,对违法营运船舶及其从业人员、所在公司实行告诫制和“黑名单”制;要加强对渡口码头以及客渡船的行业管理和执法监督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督促其制定整改计划,认真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隐患。要重点加强对船舶救生设备配备以及货物装卸、巡舱检查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严禁船舶超载和冒险航行;持续开展船舶突出问题整治行动,落实好船舶各类人员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操作行为、设备和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有序,要督促船舶业主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自查自改,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责任单位:农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校园安全。深入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全面排查整治,针对学生宿舍、食堂、教学楼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教学实验室和实验用品仓库等重点危化品区域,学校老旧房屋等重点场所,燃气输送管道、电网线路、水电气设施等重点部位,楼梯、锅炉、压力容器等重点特种设备,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大检查;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安全为重点的,覆盖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食品安全、校园安全、校舍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责任单位:应急办牵头,派出所、市场监管所、规建办、交管办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文化和旅游安全。重点整治列宁旅游景区、文化娱乐场所(网吧、KTV、电子游艺厅)等方面的重大隐患。加强对公共文化场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文化娱乐场所消防等方面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化解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牵头,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九)铁路安全。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重点整治铁路沿线轻飘物、危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重大隐患。加强影响铁路线路安全运行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查处破坏铁路沿线安全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防护设施不良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进一步落实“双段长”制,细化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风险问题清单,强化工作考核,加大对辖区内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工作督导检查力度,推动辖区内铁路安全环境持续改善。(责任单位:石桥派出所牵头,应急办、交管办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整治等相关工作)

(十)能源安全。深入开展燃气长输管道外部隐患集中治理,重点整治燃气输送管道占压、管道周边施工等重大隐患。加强燃气长输管道、骨干输配电网项目建设安全管理,按要求落实项目规划、评估论证、核准、开工建设、验收等环节安全管理,全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责任单位:规建办牵头,应急办、派出所、自然资源所、环保办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

(十一)林业领域安全。结合岁末年初雨雪冰冻天气特点,对全镇森林林场开展的涉林生产、经营、作业活动开展安全监督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责任单位:林业站牵头,派出所、环保办、社会事业发展中心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十二)农业生产安全。持续开展农业生产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农业机械田间生产、拖拉机运输作业、农村沼气使用、沼气池及畜禽粪污贮存池清掏等环节安全隐患。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源头管理,深入推进“平安农机”创建、农机合作社清单制管理,开展拖拉机综合整治,加大存量变型拖拉机清零进度,加强牌证回收、报废拆解,稳妥实施禁限行管理,努力避免“数字清零”。深入开展农村沼气、畜禽养殖粪污贮存池安全风险集中治理,重点排查出料、清池、盖板、用气,沼气工程发酵、储气、避雷、阻火、消防设施设备等易发事故关键环节的安全隐患,严密防范畜禽粪污贮存池、农村沼气池等有限空间中毒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部门牵头,交管办、应急管理所、乡村振兴办等部门按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工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其他行业领域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扎实开展岁末年初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做到不留安全监管死角和盲区,坚决遏制各类重点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势头。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工作统筹。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镇辖各单位要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职责使命,坚决守住安全底线。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好专项整治与服务经济发展的关系,结合我镇今冬明春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科学合理制定细化落实方案,精准到具体企业、具体隐患。要严格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四不两直”明察暗访、座谈交流、视频汇报、受理举报等方式,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督导检查质效,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等行为,确保查大问题、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二)压实安全责任,强化监督执法。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镇辖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充分利用“两书两函”工作制度,层层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部门管理责任、综合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把整治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要切实加大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期间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顶格处罚。

(三)认真梳理总结,强化情况报送。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镇辖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相关信息,请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前和2023年2月6日前,上报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及重大事故隐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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