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发展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五次党代会以及区三届二次党代会相关决策部署,更好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对标全市“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北翼振兴战略支点”发展定位,充分激发创新创造活力,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区政府印发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政策”)。
二、制定依据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川府发〔2021〕8号)。
(二)《达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达市府发〔2022〕1号)。
(三)《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达川委发〔2019〕16号)。
三、主要内容
结合我区实际情况,《若干政策》共五个部分,十条政策。分别从培育创新主体、建设创新平台、集聚创新人才、打造创新生态、强化保障落实等五个方面予以政策资金支持和激励。
(一)培育创新主体。第1条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对经税务部门核定、年度研发投入经费达到一定标准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由受益地方财政承担。第2条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连续五年认定在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第3条持续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试点推行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揭榜挂帅”等制度,对牵头完成国家、省级重大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并通过成果评价和成功获批的国际、国家、军用、行业、地方标准的企业,予以奖励。第4条争取国省市科技奖励。对获得国、省奖励项目的第一完成人(单位)分别按比例给予配套奖励。
(二)建设创新平台。第5条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予以支持,对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孵化载体、中试熟化平台、新型研发机构、“人才飞地”按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
(三)集聚高层次创新人才。第6条集聚高端紧缺人才。对通过全职引进、柔性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天府峨眉计划、天府青城计划(科技菁英项目)入选者或团队和来达川工作的其他相当层次人才计划的入选者或团队分别给予补助。第7条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团队。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保障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工作,并对优秀团队予以奖励。第8条激发引才用才活力。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区企业联合开展引才育才用才。通过开设优秀青年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支持事业编制科研人员参与创新平台建设等举措,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对评选为达州人才“市长奖”、“奋进达川 优秀人才”获得者分别予以奖励。
(四)打造高品质创新生态。第9条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对本区创新主体购买科技服务按比例兑付服务费用,对积极申报升规入统的科技服务企业和在达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现首笔突破的金融机构产品团队给予一次性奖励,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新设科技支行或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第10条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对新备案的省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企业和成功创建省级创新产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对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经认定登记的技术交易合同和在达川进行规模化生产应用且达到一定销售收入的优秀科技成果按比例给予补助,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市级“科技创新券”和申请“科创贷”,根据行业特点和成果评估价值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实现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软件首版次的给予一次性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