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财政局二00七年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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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达委办发[2007]3号和达委办发[2006]29号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保持计划生育合格单位荣誉,特制定二00七年度计划生育工作意见:

    一、健全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职责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局系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局属各单位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必须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实施,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合格单位”创建工作。一是结合人事变动,重新调整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兼职计生人员;二是制定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考核奖惩制度,机关新办计划生育专栏;三是层层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将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单位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二、加强宣传教育,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意识

    今年,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必须加大计划生育宣传力度,组织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同时还要组织职工及职工家属学习计划生育知识、优生优育知识、生死健康知识面和妇幼人保健知识,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优生优育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广大职工及职工家属增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意识,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三、狠抓措施落实,确保“五无”

    在创建计划生育合格单位工作中,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必须狠抓“五落实”:一是落实49周岁以下的育龄妇女综合节育措施,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计划生育率达100%;二是落实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三查”(环、孕、病);三是落实外来出租人员计生情况,查看她们避孕节育措施手续;四是落实每季度一次计生法律法规学习,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五是落实对计划生育户的优惠、优待政策和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奖励;六是对49周岁以下已婚育龄妇女和外来人员造册登记,随时掌握他们的计划生育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全局系统全年必须做到“五无”;一是无早婚育非婚生育;二是无违法违规生育;三是无非法捡、抱养子女和大月份引产;四是无重大计划生育恶性事件致人残疾或死亡;五是无假避孕节育措施手续和证明。全局系统综合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无一人计划外生育。

    四、认真落实计生工作新机制,扎实开展计生“三结合”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我局拟定永进乡崇兴寺村为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以发展为帮扶项目,落实好帮扶对象:5户帮扶户、5户联系户、15户帮带户,认真开展好计划生育“三结合”活动,发展农村经济,帮助农民脱贫致富,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要充实帮扶队伍,抽调局属单位业务骨干组建服务队,深入帮扶基地实地指导,切实解决好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指导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并积极为帮扶对象提供致富信息,为每个帮扶对象开辟新的增收项目;二是在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基地实施农业科技入户工程项目、农村户用沼气池建设项目、农民工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引导基地农民在项目的支持下,改善生产、生活情况,引导和帮助农民选择致富项目,切实解决生产中遇到具体问题,并对特困独生子女家庭给予适当的资金和物质支助,保证帮扶对象实现比上年增收20%以上。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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