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发〔2023〕8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现将《“春雷行动2023”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春雷行动2023”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局关于“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和春季消费月活动工作部署,围绕市局“聚焦民生促消费、聚力农资保春耕、重点监管保安全、严格执法护秩序”的总体思路,切实履行产品质量综合监管职责,集中组织开展重点工业产品隐患排查治理和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坚守市场监管领域质量安全底线,维护岁末年初市场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局《关于印发“春雷行动2023”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监含〔2023〕11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春节元宵节热销的日用消费品、保春耕助“三农”的农资产品、涉及大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工业产品,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网络平台销售和强制性认证监管,着力整治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切实守好安全底线,护好民生权益,助力市场复苏,提振经济发展,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行动重点
巩固10类重点工业产品隐患排查治理和燃气具等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聚焦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水泥、化肥、消防产品、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烟花爆竹、冬季取暖设备、非医用口罩等重点产品以及农资产品,突出城乡接合部、农村市场和销售门店等重点流通领域,重点查处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
(一)聚焦民生促消费,开展质量专项抽查。以冬季取暖设备、一次性塑料(纸)餐饮具、电线电缆、烟花爆竹、日用纸制品、婴幼儿洗涤用品、液化石油气为重点,结合辖区日用消费品质量安全状况实际,组织开展日用消费品监督抽查工作,及时发布结果信息,宣传引导大众消费,规范开展结果处置。
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二)聚力农资保春耕,严格农资市场监管。严格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给,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一是全面摸排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区局质量发展监管股牵头完善全区化肥、农膜等农资生产企业台账,全面掌握全区农资生产企业产品类别、规格型号、执行标准、设计产能、生产状况、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逐一建立监管档案并实行动态更新。各市场监管所建立辖区化肥批发、大型经销企业台账,全面掌握企业库存、货源渠道、供应商、商品类别与规格、进货验证等信息,加强日常巡查检查。二是开展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各市场监督管理所于2月10日前组织对辖区化肥、农膜等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形成监督检验记录,汇总上报监督检查结果。对化肥生产企业按照《四川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检查表格内容逐项核查记录,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生产、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标注不实质量标志、虚假不实宣传等违法行为;对农膜生产企业要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不实标注质量标志或质量认证信息、冒用他人厂名厂址、违规“贴牌”、生产“超薄”塑料产品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农资生产和化肥批发企业全覆盖监督抽查。区局3月上旬前完成农资生产和化肥批发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汇总发布检查结果信息和农资产品消费提示,并通报农业农村部门和各市场监管所。
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三)重点监管保安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一是集中开展今冬明春消防相关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各市场监管所要集中开展今冬明春消防产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深入排查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隐患,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问题隐患整改清零,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四川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二是持续推进重点工业产品隐患排查治理。各市场监管所要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水泥、化肥、消防产品、燃气具、电动自行车、冬季取暖设备、非医用口罩等重点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识别、防范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三是组织开展认证认可专项监管执法检查。各市场监管所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本辖区强制性认证产品获证企业及其产品信息台账,为执法监管打下坚实基础。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中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对未经认证生产销售、列入自我承诺的产品承诺不实甚至虚假承诺的,要坚决依法查处。要加大对市场上销售的电线电缆、取暖类电器、汽车及相关配件、燃气具、摩托和电动车、儿童玩具等重点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销售假冒强制性认证产品、使用过期认证证书等违法行为,确保强制性认证产品的质量安全。要加强对获得计量认证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重点查处食品药品、建工、机动车、环境监测等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报告和不实报告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网络销售领域监管。充分利用“网监宝”等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制定“春雷行动2023”暨春节网络监测、网售烟花爆竹等专项监测任务工作方案,对本地入库网络经营主体实施全覆盖监测;配合相关股室针对涉及产品质量的网络交易违法违规行为摸排线索,线上固证,联合查处。
牵头单位:质量发展监管股、计量与认证认可股、市场与网络监管股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大队
(四)严格执法护秩序,狠抓违法案件查办。综合执法大队和各市场监管所要善于研究各行业领域的“潜规则”、问题短板和“门门道道”,广泛收集案件线索,狠抓案件查办,严厉查处生产、销售或在经营活动中使用不合格、假冒伪劣、实行生产许可或强制性认证而未取得许可或认证、超许可(认证)范围、虚假不实标注标识和质量标志的产品的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深入推进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建立健全与公安、纪检监察部门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定期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以案释法,震慑违法者。质量发展监管股要牵总抓好监督抽查不合格后处理,督促综合执法大队和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对不合格产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禁销售不合格产品,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组织复查,整改不落实或不达标的,坚决依法依规停业整顿。
牵头单位:综合执法大队
责任单位:各市场监管所、质量发展监管股、计量与认证认可股
三、组织保障
我局成立整治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工作组。
组 长:王玉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何玉梅 质量发展监管股股长
刘剑平 计量与认证认可股股长
李 飚 执法大队队长
朱俊峰 市场与网络监管股股长
成 员:执法大队负责产品质量的同志;市场与网络监管股、计量与认证认可股相关工作人员,质量发展监管股全体人员。工作组日常工作由质量发展监管股负责。
工作组下设三个小组:
1.综合协调与调度督办小组:由何玉梅、杜雪燕、肖旭东组成,何玉梅兼任组长。负责加强与市局、区局“春雷办”等的沟通协调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各工作组工作情况;加强督促督办,推动各组工作任务落实;负责综合文件、材料起草、会议组织筹备、内务管理、文档汇编管理等工作。
2.执法检查与案件查办小组:由罗毅、宋云川、邓勇等3人组成,罗毅任组长,负责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定期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以案释法,震慑违法者。
3.统计分析与宣传报道小组:由杜雪燕、肖旭东、朱红组成,杜雪燕任组长。肖旭东负责向市局“春雷办”报送“着力整治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案件等报表材料;负责“质量安全隐患整治执法子行动”信息简报和新闻报道收集、采编、报送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法,提升行动实效。坚持把查办大案要案作为“春雷行动2023”整治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的核心和关键,紧抓新型、疑难案件不放手,重拳整治各类产品质量违法违规行为。
(二)扩大影响,强化舆论宣传。局相关股室和各市场监管所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消费提示警示,报道监督检查信息、监督抽查结果等,着重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警示经营者,引导消费者,优化消费环境,营造行动氛围,宣传行动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
(三)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周通报、周调度、月督导、月推进”的要求,每周三上午12:点前向区局整治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工作组(质量发展监管股)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方法举措、经验做法、工作机制、取得成效等和《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案件查处明细表》(附件2),特殊、重大情况或事件随时报告。2023年2月5日前上报春节期间整治情况。“春雷行动2023”相关统计报表及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处罚决定书(行动结束后未结案报立案审批表)共报送6次,分别在1月16日、2月1日、2月14日、3月1日、3月20日、4月6日前。于3月21日前报送《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基本情况》(附件3)《整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情况统计表》(附件4)。
为了便于工作沟通,各市场监管所要明确一名专人负责报送各类报表和工作总结。
附件:1.基本情况统计表
2.案件查处明细表
3.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基本情况
4.整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基本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类别 | 单位 | 合计数 |
出动执法人员 | 人(次) | |
检查重点工业产品生产企业 | 家 | |
检查重点工业产品销售企业 | 家 | |
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批次 | |
监测网络电商平台(网站) | 个(次) | |
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 户 | |
吊销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 | 户 | |
捣毁制假售假窝点 | 个 | |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 万元 | |
开展协作执法 | 次 | |
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 | 次 |
附件2
案件查处明细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办案机构 | 案件名称 | 立案或处罚决定书编号 | 立案或处罚时间 | 案件类型 | 挂牌督办案件 | 移送并经司法机关立案的案件 | 案值 | 罚没金额 (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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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重点工业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基本情况
序号 | 企业名称(生产销售) | 企业地址 | 产品名称(规格型号) | 获证情况(编号) | 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4
整治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行为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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