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市监发〔2023〕7号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股(室、队):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务实抓好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春雷行动2023”工作部署要求,现将《“春雷行动2023”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务必抓好落实,见到成效。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
“春雷行动2023”特种设备安全领域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春雷行动2023”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达川市监发〔2022〕148号)中“着力整治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行”的安排部署,按照《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特种设备安全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达市监发〔2023〕10号)要求,切实履行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整治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消除行业乱象,确保全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和关于“今冬明春安全风险防范工作”的安排部署,紧盯重点场所、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设备和重大风险,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普及特种设备安全知识,夯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整治特种设备行业乱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行动重点
(一)强化电梯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整治。一是以2022年超期未检电梯数据为基础,逐步排查超期未检电梯的使用情况。二是加强对加装电梯领域违法行为的排查整治。以排查加装电梯资质挂靠,安装告知和监督检验不合格为主线,严查安装违法违规行为。四是聚焦春节期间商场、车站、医院等设备安全,集中整治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不到位、设备维护保养较差,安全附件和保护装置失效等突出问题。着力查处设备维护检查不到位,临时雇佣不具备资质人员操作特种设备等违法行为。五是整顿电梯维保市场秩序。加大对挂靠资质、只填单假维保、维保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二)强化城镇燃气领域相关特种设备整治。一是切实加强燃气领域相关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监管,严厉打击安装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聚焦燃气压力管道安全整治。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制定管道检验计划,落实燃气管道法定检验要求;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由安全管理员定期组织开展燃气管道自行检查并记录,形成定期自行检查报告经单位安全负责人审批后存档(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备查,对自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实行台账管理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未按规定落实法定检验、开展定期自行检查与记录、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三是整治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问题。重点排查整治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储罐区、压缩机房、充装台和车用气瓶充装单位压缩机房、加气机区域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未定期进行检定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问题。
(三)聚焦气瓶安全整治。一是以车用气瓶安装、充装单位为重点,排查整治安装质量不过关,监检不合规、基本资源条件不具备、充装不具备电子标签的车用气瓶、充装前不对车辆和气瓶进行检查、伪造登记证书、电子标签等违法行为。二是以液化石油气气瓶为重点。严厉查处充装未办理使用登记、非自有产权瓶、超期未检瓶、过期报废瓶、翻新瓶、“螺丝瓶”,未按规定进行气瓶报废处理和记录,未建立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未规范建立充装前后的检查、充装记录,安全管理员、充装检查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聚焦重点交通项目起重机械安全保障。重点排查交通项目建设工地用起重机械安装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超期未检、安全监控设施落实是否到位、起重机械司机是否持证、维护保养是否按规定进行等安全隐患。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工作专班。组建“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王金为召集人,成员由:各市场监管所所长、特监股人员、局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
(二)专班工作职责。负责加强与市局特监科、局“春雷办”沟通协调、收集汇总、督查督办、材料起草(报送)、会议组织筹备、新闻报道、信息简报撰写、文档汇编、执法检查、重大(跨区)案件处理协调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汇聚监管合力。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春雷行动2023”的部署要求上来,建立健全案件查办、移交移送、行刑衔接和行纪衔接等工作制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二)创新机制,丰富工作手段。各市场监管所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措施,细化各项重点工作的时间节点,聚焦突出关键环节、重点领域,精准化解特种设备安全风险,查办特种设备领域具有典型性、风向标作用的案件。
(三)执法为民,提升社会效果。坚持把查办人民群众最关注、最痛恨的违法行为作为整个行动的核心和关键,紧盯危害群众安全、侵占群众利益的新型、疑难案件、跨区域、跨行业的案件,提升查办案件的典型性、代表性。各市场监管所在案件质量上相比往年要有明显突破和提升。
(四)注重引导,强化舆论宣传。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抓好典型案件宣传,曝光违法行为,要宣传行动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展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
(五)畅通渠道,及时报送信息。要加强信息报送。按照市局“周通报、周调度、月督导、月推进”的要求,各市场监管所每周三12:00前要向工作专班(特监科股)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方法举措、经验做法、工作机制、取得成效等)和《基本情况统计表》《案件查处明细表》,特殊、重大情况或事件随时报告。
联系人:邓弘沂,联系电话:0818-7232356;非涉密邮箱:59501645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