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表彰二○○七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好儿童、好少年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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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厂矿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达市教基[2007]0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今年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好儿童、好少年和先进班集体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07年普通、职业中学(含厂矿学校)的应届高中、初中毕业生及高二学生(高二学生只能评县级的)。高一及初中非毕业年级由学校评选表彰。评选的“优秀学生干部”是指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校学生会、团委会(总支)委员以上的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是普通、职业中学(含厂矿学校)各年级的班集体。评选的“好儿童”、“好少年”是指小学、初中学生中的儿童、少年。

    二、表彰名额

    市和县评选表彰名额分别见附件一、二、三。各片区、校必须按分配名额认真评选,不得空缺或突破指标控制数。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好儿童、好少年条件

    1、思想品德好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心为集体服务,积极参加劳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优秀学生干部还应热爱集体,积极为班级、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出色地承担所任工作,有实绩,在同学中有威信,能起骨干作用,受到师生好评。

    2、学习好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动脑筋,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秀(普通高中毕业生评选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毕业会考十门学科成绩中,政治和其它九门学科中至少五门学科共六门的会考成绩必须达到优秀等级,即80分以上;其余四门学科 会考成绩达到良好等级,即70分及以上,以教育局微机所存会考成绩为依据。初中学生、职业中学和高中二年级学生的上期末考试成绩各科都必须达到优秀等级)。初中学生还必须依据四川省教育厅制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标准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并达到“A”等。

    3、身体好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同时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方案)测试达良好以上(76分以上)。

    (二)先进班集体条件

    班风好,学风好,班级同学互相帮助,团结友爱,遵纪守法,有正确的集体舆论,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有较高的声誉。

    (三)普通高中和各校报送的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必须是同时报送的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普通高中报送的毕业年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还必须是高中二年级获得过县级表彰的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报送的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必须是校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

    四、报送材料要求

    1、市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分别填附件四、五、六各一式二份(表中的“获奖情况”或“重要事迹”栏须注明该生或该班“二○○七年三月评为县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先进班集体”的情况),“汇总名单表”(一)以片区和县直属有关学校为单位统一造册一式两份上报。“登记表”和“汇总名单表”均须用微机统一打印填报。以上材料经县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2、县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好儿童”、“好少年”,各校不再报原始登记表,只将学生的姓名、所在学校班级和先进班集体名称在校内公示三天后直接填申报名单表(二)一份报片区督学(含南外镇教办、达竹教育中心), 片区督学汇总后用微机统一打印申报名单表(二)一式两份报我局教育股(县直属学校用微机统一打印申报名单表(二)一式两份直接报教育股)。
3、学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好儿童”、“好少年”和“先进班集体”由学校评选表彰。

    市、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好儿童”、“好少年”在招生录取时按招生有关政策分别享受加分照顾。

    五、报审时间

    各普通中学和各片区(达竹煤电集团公司各校由教育中心)及相关学校推荐表彰的市级“三好”、“优干”和先进班集体“登记表”和“汇总名单表(一)”于3月8日前派专人报送本局教育股审查。县评选表彰的“好儿童”、“好少年”、“三好”、“优干”和“先进班集体”的“申报名单表(二)”于3月30日前报送本局教育股审查。所有表册逾期或超报、空缺、不符合条件、未按要求填写有关表册的,将不予审查。

    六、各校必须加强对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好儿童”、“好少年”和“先进班集体”工作的领导,严格把关,评定后名单必须在校内张榜公布,广泛听取意见,增强透明度,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凡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附件一至六

    汇总或申报名单表(一)至(二)


二○○七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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