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对达县斌郎乡廖家沟煤矿现场检查的情况汇报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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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人民政府:

    2007年1月16日,县政府转来达竹煤电集团公司斌矿生[2006]143号文件,反映斌郎井田范围内廖家沟煤矿非法越界开采危及国有斌郎煤矿的安全。1月22日我局会同县安监局、县煤管局对廖家沟煤矿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汇报于后:

    一、基本情况

    达县斌郎乡廖家沟煤矿位于达县斌郎乡郑家村五组,经济类型为个体,开采矿种为外连、K23、K24煤层,开采深度由377.5米至200米标高,矿区范围共由7个拐点圈定。采矿许可证于2007年6月到期,但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分别于2006年6月份均已到期。

    二、调查情况

    1月22日,井下现状检查为:该矿井口标高为+377.5米水平,主井硐782米见K23煤层,八字口向北12米处作一级顺煤层斜井(斜长125米、坡度23度),落平至+295米水平。一级下山落平向南23米处作二级斜井(斜长275米、坡度22度),落平至+200米水平。二级斜井落平的正石门巷道3米处向南3米和正石门8米处向北20米的地方均用砖石、水泥、沙浆予以封闭。在正石门26米揭穿外连煤层,向南175米处有一石门用碎片石堆砌,简易封闭。在检查当天,该矿无生产迹象,井口用铁门锁住。井外钢轨叉口处有一条路的轻轨已撤,所撤钢轨用铁丝捆帮,并用油漆作了标记。乡驻矿人员刘忠军在该矿值班。

    三、处理建议

    1、鉴于达县斌郎乡廖家沟煤矿的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已过期,建议由斌郎乡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将该矿井口前后20米的轻轨撤出,并将该矿井门锁住,钥匙由乡政府保管,驻矿人员24小时值班落实全面停产。该矿手续完善后,需生产时,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复产。

    2、鉴于该矿越界采矿行为目前不存在,建议不予查处,但我局将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越界,将依法从严惩处。


    特此报告


    附:2007年1月22日现场勘验笔录

 


                        二OO七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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