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百节镇关于印发《百节镇2023年党政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达川区百节镇
发布日期:2023-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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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委发〔2023〕3号

  

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镇级各单位:

现将《百节镇2023年党政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实施。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百节镇人民政府

2023年1月4日

 

百节镇2023年党政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2023年区级党政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方案>的通知》(达川委办〔2022〕106号)文件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信访工作“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及时就地解决问题,防止矛盾累积上升,现就 2023年百节镇党政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由镇信访办牵头,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与,镇信访办具体负责镇级党政领导定点接访和基层走访活动的组织实施,确保接访工作取得实效。

二、接访时间、地点、范围及方式

(一)接访时间

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每名镇级党政领导每月安排不少于2 天开展群众活动(接访下访日程安排附后)。

(二)接访地点

1.定点接访地点:镇政府三楼群众接待室或各位党政领导

办公室。

2.基层走访地点:镇级党政领导包片村(社区)或分管业

务涉事地。

每名镇级党政领导每月安排不少于3 天到联系片或分管业务涉事地接访和处理涉及民生、稳定的信访事项,着力化解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建设、基层治理等工作中的突出信访问题。

3.自主接访地点:由镇级党政领导自行决定。

(三)接访范围

镇本级突出信访事项;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重复上访应受理但未受理、应答复但未答复的信访事项;镇级领导包案或上级交办的但办理不及时、不到位的信访事项;定点帮扶村涉及的信访事项;其他信访事项。

(四)接访方式

随机接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主动家访、跟踪回访。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接访事项涉及镇级单位时,镇级单位要根据镇信访办的通知,按要求安排人员参加领导接访。

(二)镇级党政领导定点接访的信访案件,按信访人诉求,由镇信访办通知有关单位,涉及村(社区)的信访案件,村(社区)派专人协助镇信访办人员限时办结;涉及镇级单位的信访案件,镇级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限时办结,并将信访事项办理情况及时上交镇信访办。办结要件: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及送达回证、书面处理意见书及送达回证(息访息诉承诺书)、信访事项调查核实笔录、办结情况报告、场景照片。

(三)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在镇级党政领导走基层下访当天将接访下访的信访信息、场景照片和基层走访(带案下访)案件清单(附件4)等资料交镇信访办谭周袁(照片附简要文字说明),建好台账,及时录入四川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做到应录尽录,规范录入。同时,按照《信访工作条例》规定及时办理。

(四)镇级党政领导自主接访信访群众,领导本人或相关工作人员要将镇级领导自主接访案件清单(附件5)、场景照片等资料提供给镇信访办,镇信访办按要求进行处理。

(五)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办理镇党政领导接访下访案件情况将纳入2023年度综合目标考核,镇信访办要结合工作实际,适时开展案件回访和实地督查。

(六)为方便来访群众了解领导接访时间,镇级党政领导接访日程已在镇政府广场的宣传栏对外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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