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科技联络员:
为了确保我县今年各项科技工作的落实,调动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科技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科技工作责任心。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科技联络员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科技联络员职责
1、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每年的科技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申报县级及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
3、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实施知识产权保护;
4、实施科技普及工作;
5、联系本乡镇或本部门和个人申报县以上科技进步奖;
6、贯彻实施有关科技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7、及时向县科技局报告有关科技工作信息;
8、组织科技示范工作,及时总结各项科技工作情况并上报县科技局;
9、负责科技工作日常事务的处理;
10、收集整理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的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总分100分
1、制定了年度科技工作实施方案,记8分;
2、组织申报了县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一项以上,记8分,被立项的加5分;
3、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和科技成果各一项以上的,记10分;
4、积极组织参加科普宣传活动,科技下乡活动,并有活动图片、资料和总结,记10分;
5、联系本乡镇、部门和个人申报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记10分,获得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6、有乡镇或部门科技工作半年、年终总结和三篇以上科技信息,记10分,每缺一项扣3分;
7、落实办公条件。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科技办公室);有牌子、有档案柜、有办公桌椅;有职责上墙;有启动工作经费。记16分,每缺一项扣4分,有电脑加4分;
8、科技工作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有乡镇或部门科技领导小组成员,科技副村长,乡(镇)、村、社科技联络员花名册;有科技大户、科技示范户花名册;有科技培训花名册,有科技咨询登记簿、有科技工作会议记录簿;有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的有关文件、资料。记16分,每缺一项扣4分。
9、科技工作有亮点:如农村科技实用技术的应用,民营企业培育,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等。记12分。
三、考核奖惩办法
年终由达县科技局组织检查考核,按照考核所得分值评奖,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八名。在全县科技工作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得分在70分以下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达县乡(镇)及部门科技联络员目标责任考核表
达县乡(镇)及部门科技联络员目标责任考核表
序号 | 考 核 内 容 | 评分依据 | 分 值 | 加、扣分 标准 | 自查 得分 | 考核 得分 |
1 | 制定年度科技工作实施 方案 | 见相关材料 | 8 | 无方案不计分 | ||
2 | 组织申报县及县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 见申报材料 | 8 | 无申报材料不计分,立了项的加5分 | ||
3 | 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和科技成果 | 见申报材料 | 10 | 无申报材料不计分 | ||
4 | 积极组织参加科普宣传活动,科技下乡活动 | 见简报、图片或活动总结 | 10 | 无简报、图片或无活动总结不计分 | ||
5 | 联系本乡镇部门和个人申报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 见申报材料 | 10 | 无申报材料不计分,获得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 ||
6 | 有科技工作半年、年终总结和科技信息 | 见相关材料 | 10 | 缺一项扣3分 | ||
7 | 落实办公条件 | 实地查看 | 16 | 缺一项扣4分 | ||
8 | 科技工作档案资料管理完善 | 现场查看 | 16 | 缺一项扣4分 | ||
9 | 科技工作亮点 | 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 12 | 无相关资料不计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