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达县乡镇及相关部门科技联络员目标责任考核意见
来源: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07-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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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科技联络员:

    为了确保我县今年各项科技工作的落实,调动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科技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增强科技工作责任心。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制定科技联络员目标责任考核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一、科技联络员职责

    1、制定本乡镇、本部门每年的科技工作实施方案;

    2、组织申报县级及以上的科技计划项目;

    3、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实施知识产权保护;

    4、实施科技普及工作;

    5、联系本乡镇或本部门和个人申报县以上科技进步奖;

    6、贯彻实施有关科技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7、及时向县科技局报告有关科技工作信息;

    8、组织科技示范工作,及时总结各项科技工作情况并上报县科技局;

    9、负责科技工作日常事务的处理;

    10、收集整理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的有关文件、资料等。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总分100分

    1、制定了年度科技工作实施方案,记8分;

    2、组织申报了县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一项以上,记8分,被立项的加5分;

    3、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和科技成果各一项以上的,记10分;

    4、积极组织参加科普宣传活动,科技下乡活动,并有活动图片、资料和总结,记10分;

    5、联系本乡镇、部门和个人申报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记10分,获得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

    6、有乡镇或部门科技工作半年、年终总结和三篇以上科技信息,记10分,每缺一项扣3分;

    7、落实办公条件。有专门的办公场所(科技办公室);有牌子、有档案柜、有办公桌椅;有职责上墙;有启动工作经费。记16分,每缺一项扣4分,有电脑加4分;

    8、科技工作档案资料管理完善。有乡镇或部门科技领导小组成员,科技副村长,乡(镇)、村、社科技联络员花名册;有科技大户、科技示范户花名册;有科技培训花名册,有科技咨询登记簿、有科技工作会议记录簿;有党政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的有关文件、资料。记16分,每缺一项扣4分。

    9、科技工作有亮点:如农村科技实用技术的应用,民营企业培育,农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等。记12分。

    三、考核奖惩办法

    年终由达县科技局组织检查考核,按照考核所得分值评奖,设一等奖两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八名。在全县科技工作总结大会上进行表彰奖励,分别奖励1000元、600元、400元,得分在70分以下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附:达县乡(镇)及部门科技联络员目标责任考核表

达县乡(镇)及部门科技联络员目标责任考核表

序号

     

评分依据

加、扣分

标准

自查

得分

考核

得分

1

制定年度科技工作实施

方案

见相关材料

8

无方案不计分

 

 

2

组织申报县及县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

见申报材料

8

无申报材料不计分,立了项的加5

 

 

3

组织申报国家专利和科技成果

见申报材料

10

无申报材料不计分

 

 

4

积极组织参加科普宣传活动,科技下乡活动

见简报、图片或活动总结

10

无简报、图片或无活动总结不计分

 

 

5

联系本乡镇部门和个人申报县级以上科技进步奖

见申报材料

10

无申报材料不计分,获得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

 

 

6

有科技工作半年、年终总结和科技信息

见相关材料

10

缺一项扣3

 

 

7

落实办公条件

实地查看

16

缺一项扣4

 

 

8

科技工作档案资料管理完善

现场查看

16

缺一项扣4

 

 

9

科技工作亮点

听取汇报、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

12

无相关资料不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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